我国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研究
孙增芹;燕华然
【摘要】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是司法保障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司法保障体制改革又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各级法院的经费保障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积极地探索适合于我国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是必要的,使法官脱离地方控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维护法制统一。
【关键词】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全文】
关键词: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内容提要: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是司法保障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司法保障体制改革又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各级法院的经费保障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积极地探索适合于我国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是必要的,使法官脱离地方控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维护法制统一。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司法体制改革列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第六个问题,表明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明确指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改革的思路和重点。自此以后,司法改革如火如荼。[1]2007年10月24日,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法院保障体制改革,而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则又是法院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原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也曾指出:“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2]
一、我国法院经费保障体制的历史演进
自1949年建国始至1984年之前,我国曾经历了一个长达30余年的诉讼无偿时代。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了第一个《民事诉讼法收费办法(试行)》,1985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印发《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法(司)发[1985]23号],用以规范法院内部的财务管理。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代替了《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为了配合《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加强诉讼费用管理的暂行规定》[法(司)发[1989]25号],应当说法院诉讼费用管理是法院经费保障体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