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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法律本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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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医疗纠纷案件调查报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摘要】医疗纠纷是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面对医疗纠纷解决难的困境,唯有从医疗纠纷的症结入手,才有可能缓解甚至解决当下的医患冲突。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医患冲突并没有如人们想象的尖锐,对于证据、鉴定、告知义务等医疗纠纷的相关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地探索;而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更应该是多元化的。总之,医疗纠纷的解决根本途径在于,通过前期预防制度的设计以防止纠纷的发生,而后期的解决制度应该起到真正的、积极的解决纠纷的作用,在功能上不可陷入被动和僵化。
【关键词】法律本身
【全文】
  

  五、调查数据分析


  

  在武侯区法院阅卷的过程中我们就发现很多颇为值得玩味的问题,究竟引发医疗纠纷升温的根本原因何在,医患关系是否已经激化至不可调和的地步,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真的起到了如专家所预料的作用吗?凡此种种疑问在阅卷过程中我们只能是作为疑问提出却无法找到答案,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试图解开自己的疑问,也试图印证我们在阅卷过程中的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  医患关系之现状描述


  

  在法院阅卷的过程中发现,医患争议双方关系十分恶劣,法院办案左右为难。那么实际生活中的医患关系到底如何,这是进行调查必须首先弄清楚的。仅为此,我们通过问卷调查采访了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问题的总体评价。详见图表3:


  

  由此可见,对医患关系持正面评价的(融洽、双方合作与较好、合作多于对立)将近一半还多。其中医院为47.6%,患者和医务人员都超过50.0%,分别为:56.5%与57.8%。考虑到医院主要负责应对医疗纠纷,从心理学上分析,评价低一些视为正常。回答“难以说清”的医院为14.3%,患者为28.0%,医务人员为15.5%,说明医患关系中医方对现状有较为明晰的认识,而患者尚不是很清楚。最后,对医患关系持负面评价的(一般、对立多于合作与紧张、双方对立),医院为33.3%,患者为15.5%,医务人员为26.3%。在医患关系中作为服务方的医方总体上评价较低,而享受服务的患者并非如想像中那样对医患关系评价较低,仅1/6不到患者持消极看法。其中评价最低的(紧张、双方对立)医院为9.5%,患者为2.5%,医务人员为8.5%,医方比患者认识更为悲观。


  

  在医患关系中由于利益出发点不同,所以各方的期望值所在也各有偏重。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得出了双方关系总体正常的结论,那么双方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以及具体事实的面前,对于一些各自关注的问题的看法又是如何?


  

  1.医院方面


  

  如果医疗事故纠纷不幸发生,医院最为看重的是什么?有效问卷显示,占73.3%的大多数医院最为看重名誉,担心医院在名誉上受到损失(特别是经过媒体的报道后),而居第二位的考虑则在于担心耗费时间和精力,需要特别指出,选择最为看重经济因素的医院仅仅只占6.7%。在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最难达成共识的方面这一问题上,被调查医院选择的最多的却是经济方面的赔偿数额问题,占到总数的一半;其次是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33.3%)和责任分担问题(16.7%);另外,在医院应该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度问题上,分别有76.2%和23.8%的医院持限额赔偿以及适当补偿的见解。


  

  2.患者方面


  

  对于纠纷发生的原因,40.5%的患者将其归咎于医生医德和责任心方面的问题;30.4%的患者则将其归咎于医院管理的不完善,这是患者对于纠纷原因的两大主流看法。在相关联的问题——哪一方面最容易引发医疗纠纷——上面,35.2%的有效答卷选择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超过了选择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行为的31.3%,第三则为医务人员的告知说明(23.8%)。由此可知,医疗服务态度对于纠纷的发生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不过在该问的开放型问题的回答中,大多数人认为纠纷的发生原因不是简单的某一个方面的因素所造成,而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也有人指出更多的情况下是医疗行为的结果决定着医疗纠纷的发生,只要不要涉及根本利益,考虑到解决成本还是会采取沉默的态度。医患的沟通问题也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因为很多回答都反映是由于医患双方的沟通不利才会造成医患纠纷,虽然认识有些偏颇,但也不失为一个警醒。


  

  高发原因


  

  3.医务人员方面


  

  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行为是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56.1%的有效答卷表示自己受到过患方的人身威胁再次证明了这一点。与医院的看法相同,医务人员也认为赔偿数额是医患双方最难以达成共识的方面(38.3%),以下依次为因果关系(25.9%)、责任分担(23.9%)和损害事实的认定(11.4%)。对于医疗事故赔偿中医务人员个人承担的责任,55. 2%的医务人员没有明确表态,而是选择了区分具体情况再加以确定,32.9%则主张承担部分责任,认为不应该承担责任和应当承担完全、充分的责任的各占9.5%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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