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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

  

  2、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


  

  独立董事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既不受制于控制股东,也不受经营管理层的影响,他们能够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作出独立的,有价值的判断。我国引入独立董事的初衷就是认为他:(1)可以降低代理成本。代理成本是指由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偏好差异甚至不相容,以致受托人基于自己利益考虑,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成本费用。 现代公司制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股东虽名为所有者,但由于公司的经营业务复杂多样,股东的专业知识、精力和时间有限,在信息的获取、理解与掌握方面处于劣势,所以通常将公司业务委托专业人员来掌管。于是乎,股东与管理人员之间就构成了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各国公司法监控机制的建立,就是为了解决委托人如何促使代理人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利益。独立董事制度本着降低代理成本的考虑,在这一方面有其独到之处。独立董事作为“局外人”不仅可以在复杂的利益纷争前保持冷静与客观,而且可以突破内部人看问题的狭隘性,作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2)可以限制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竞争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大股东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往往会通过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办法来获利。多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其中又以一股独大为突出,中小股东利益屡屡受侵。究其原因,这与大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上与上市公司三不分紧密相关,时常是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对董事会,尤其是内部控制人的监督是十分必要的。在公司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这类外部人,可以对内部股东进行有效的监督。另外还有打破内部人控制的局面。通过对关联交易的审查,使董事会的决定体现所有股东的利益。(3)可以跟上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经济的全球化进程是不可逆转的,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应该在各项制度上力争与国际接轨。如今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很看重公司的董事会中是否包括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将如何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而且对此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在与境外企业发生交易时,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要取得交易对方的理解和信任,也应该在董事会的构成和作用方面与国际潮流保持一致。而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现已风行于西方发达国家,所以在我国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二)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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