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在个案中,还应当根据个案情况考虑其他因素。比如考虑诉讼时效因素,侵权之请求权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而违约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的选择往往并不一定经常处于一种完美的比例关系,而是一种综合平衡、取舍后的结果。选择简便的诉讼,可能花费少胜率高,但所获利益也可能相对较小;选择较繁杂的诉讼,可能获利较大,但却可能因为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导致诉讼风险更大。只要对诉讼的经济性、获赔利益大小、可能性与现实性等进行综合的衡量,选择最有利于实现最大诉讼利益的请求权提起诉讼,进而实现诉讼目的,就可以认为恰当的选择。
(2)请求权聚合
在涉及多项请求权的情况下,除了适用请求权竞合规则以外,还可能存在请求权聚合的情形。即行为人因为一项违法行为而承担多项责任(非两次),或者同一个权利人因为一次损害而得到多项救济(非两次)。
从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现实社会关系受不同的部门法调整,会产生不同部门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从而产生不同部门法调整下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由于不是重合的,因此行为人应当承担多项责任,权利人则可能得到多项法律救济。如行为人对他人人身的侵权行为同时违反行政法规或者触犯刑律时,既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又可能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罚的责任。
从同一部门法的角度分析:同一社会关系可能受同一部门法内不同的法律规范(条文)调整,具体法律规范对同一行为也可能规定了多种责任形式,在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排除了请求权竞合的适用以后,权利人可能对行为人同时享有并行的多项请求权,换言之,行为人因同一行为则需同时承担多项责任。如权利人因名誉权受侵害,既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又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请求权聚合的情形如果不能很好掌握,对权利人的保护就可能不周延,如果只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而不请求精神赔偿,法院不能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将不能得到赔偿。在诉讼结束以后,由于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限制,权利人也将不能另行起诉请求赔偿。
(3)诉讼风险评估
诉讼风险评估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对请求权及其基础法律关系的消极因素的检索,发现可能抗辩请求权成立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评估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从而正确选择请求权并做好相应的诉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