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贡斯当指出了两种自由在现代的依存关系。现代人的完整自由应当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部分是现代独有的个人自由,另一个部分是从古代延续下来的政治自由,在现代条件下,个人自由居于更为中心的地位。不仅政治自由是个人自由的保障,而且,现代社会的个人自由同样是政治自由的保障,在古代的社会条件和政治结构之下,没有个人自由的政治自由可以独立存在、自我保障,而在现代,对个人自由的摧毁则距离剥夺政治自由只有一步之遥。
强调个人自由并不等于贬低政治自由在现代的地位,并不等于否认政治自由的现代意义。贡斯当把自己的理论与贬低政治自由之现代价值的理论作了严格的区分。现代社会无法实现古代人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社会必然流于粗俗功利和政治上的专制主义,现代人与古代人的差异并不意味着现代人必须放弃政治自由,相反,现代人同样需要并且可以同等地获得两种自由。
我们并不必削弱安全,但我们必须扩展乐趣。我们并不希望放弃政治自由,而是要求在得到其他形式的政治自由的同时得到公民自由。政府丝毫不比以前有更多的权利来僭取非法权力。相反,出自一种合法来源的政府只拥有比以前更少的权利对个人行使专制权力。我们今天仍然拥有我们一直拥有的权利,诸如同意法律的永恒权利,讨论我们利益的权利,成为由我们构成的社会实体之基本成分的权利。不过,政府有了新的职责:文明的进步以及几个世纪所带来的变迁,要求当权者对习俗、情感与个人的独立有更大的尊重。”
在贡斯当看来,现代社会并不意味着自由领域的缩减,相反,意味着自由领域的扩大。一个合法政府不仅要实现个人的政治参与,而且,必须尊重个人的独立领域。这既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政府的利益所在。
为什么是政府的利益所在?初看之下,这是令人费解的。贡斯当对此作了解释。既然引致现代人的自由与古代人的自由根本不同的原因是社会条件的改变,那么,这同样的原因也使得古代政治体对个人的专制统治在现代不复能够成立。现代人也许会忽略政治自由对个人自由的保障,但是,现代社会给了现代人其他的保障自由的方式,这种保障同样存在于商业社会的特性之中。
商业社会一方面使专横权力成倍扩大而更具压迫性,另一方面,也解放了个人,使专横权力更易于躲避。这是因为商业赋予财富以流通的特性,使财产变得难以控制,个人可以随时带着自己的财产远走高飞,同时也带走与财产相伴随的商业机会。商业已经使欧洲各国处在密切的交往和高度趋同的习俗之中,国与国之间的敌对并不会影响人民之间的彼此融合。
更重要的是,商业不仅能解放个人,甚至还能将权力本身置于对它的依附地位。
一位法国作家曾写道:“货币是专制主义最危险的武器,但同时也是对它最强有力的制约;商业信贷受舆论影响;权力毫无用处;货币可以被藏匿或转移;所有国家的运作都暂时不起作用了。”商业信贷在古代人中并没有如此影响,他们的政府比个人强大;而在我们的时代,个人比政治权力强大。
商业有它自身起作用的机制,由商业信誉形成的商业信贷机制不受国家权力的影响,而货币的高度流动性则使它随时可以摆脱国家的控制。不仅如此,财富还可以形成一种独立的“权力”,通过许诺的利益吸引人为之效劳,从而在与权力的竞争胜出。“财富是一种在所有情况下更随处可见、更适用于所有利益、因而更真实、更被人服从的权力。权力是威胁,财富是奖赏:人们可以用欺骗的方式逃避权力;但若想得到财富的青睐,就必须为其服务:因此,财富必然会获胜。”因此,不是权力独立于商业、凌驾于商业之上,而是商业独立于权力的运作,乃至取得对权力的优势地位。
从这两段对商业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两个社会现实:第一,欧洲当时已经存在了一个超越于尚未发育成熟的民族国家之上的统一市场,它的形成先于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力,这个市场中的商业信贷机制独立发挥作用,有十分强大的力量,甚至可以迫使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力向其让步。第二,作为统一市场的结果,欧洲各国的习俗已经高度接近,个人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流动而不受障碍,也使得个人对于某一特殊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相对淡薄化。
演讲中没有明说的是,正是这个先于民族国家政治权力的统一市场给欧洲人创造了财富和人员自由流动的条件,从而赋予了欧洲人以独立于政治权力的自由。个人可以带着货币化的财富自由流动,这不会给个人造成任何实际的损失,但对于需要财富的政治权力却是损失,因而,政治权力要留住财富,就必须提供对个人自由的保护。此即为什么尊重个人独立领域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政府的利益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