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广青少年休闲生活辅导
通过引导青少年正确的休闲生活方式,以抵制各种不良娱乐方式,如“行政院”青辅会于1996年暑假结合北、高两市教育局、文化中心、民间社团等单位办理“飞跃龙门”、“青春学苑”、“青少年休闲知能研习班”等活动,共计461次,8.8万多名国中少年参加;1996年2月份及春假期间结合各地文化中心与青年事务团体办理“青春IQ—肯定自我、尊重别人”寒假青少年休闲活动,共有自我挑战营等28个梯次,共2,563名国中少年参加;招募社会青年组成成立22支青年志工服务队,办理各地社区青少年活动200场,参加社区青少年及居民逾10万人次。“行政院”新闻局制作并播出了有关“防范飚车”、“拒绝毒品”、“防制青少年犯罪”、“提倡青少年正当休闲娱乐”、“携手创明天”等主题的广播节目,供青少年儿童收看,教导青少年正当的休闲娱乐活动、预防犯罪。
5.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使他们真正知法懂法,才能遵纪守法,为此“法务部”积极在青少年中推广法律常识,如由法官、检察官、管护人等3~7人组成“校园法律巡回宣讲团”,巡回各国高中讲演法律常识;举办“国中公民教师法律知能研习会”;与“教育部”共同举办“中小学生法律知识大会考”。“教育部”为加强法治教育,办理了四梯次的“国中校长法律常识教育研讨会”,“国小校长法律常识教育研讨会”;与“法务部”合编“国中法治教育补充教材”,分送国中师生参考。“行政院”青辅会会同“教育部”及“法务部”,修订编印国小“小执法说故事”教师手册第一至八册,供全国国小三至六年级学生教师作法治教育教学之用;委托专家学者从事“少年偏差行为早期预测之研究”、“青少年被害问题调查研究”两项专题研究,作预防儿童及青少年犯罪及被侵害的参考。
6.加强少年职业训练与就业辅导
青少年只有具有一技之长,走上社会才能找到自己的岗位,“行政院”劳委会积极在全台湾13所公共职训机构为青少年办理各种职业训练,充实谋生技能,并向台湾7所公立就业服务中心推介青少年就业。
7.净化大众传播内容
大众传媒的污染已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台湾“行政院”、“内政部”、省市政府、“教育部”及其它社会团体联手进行行动。如“行政院”卫生署加强查处有线电视播放违规药物的广告,并辅助“台湾省政府卫生处”、北高二市卫生局执行“加强不法药物、化妆品广告监控查处计划”,严格执行广播、有线播送系统违规药品广告的查处。“内政部”加强推动网络分级办法及网咖管理“立法”,扼制网络色情和犯罪的蔓延。励馨基金所推行的“清争网际空间”计划,已得到SEEDNet的大力支持,凡是透过ISP申请的上网帐号,即可过滤掉色情网站,可以放心让孩子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