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俄经贸纠纷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周广俊
【关键词】中俄经贸纠纷
【全文】
随着中俄经贸往来的进一步加强和两国司法环境的逐步改善,我国对俄贸易中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律程序得以解决。但是,由于在订立合同和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许多中方企业对一些法律问题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使得自己常常处于被动地位。
一、在签订合同时,中方应坚持选择中国法律为适用法律。
我国法律规定,在签订对外经济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协商适用何国的法律来规范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特殊情况除外)。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各国的法律存在较大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同一份合同所产生的结果可能就完全不同。法律适用完全是合同双方谈判协商和斗争的结果,所以合同双方一般都愿意选择对自己有利并且熟知的本国法律,而不会轻易同意适用对方国家的法律。
但是,在大部分的对俄贸易合同中,中方常常忽视这一问题,或者轻易做出妥协,其结果最终导致适用中方完全不了解的俄国法律,甚至落入对方设置的法律陷阱。
二、在订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时,最好选择仲裁方式。
目前,解决中俄贸易纠纷的两种主要方式是诉讼和仲裁。诉讼是通过法院解决,在中国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民法院,在俄国则是指仲裁法院,而不是一般法院。仲裁则是通过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解决,通常是设在莫斯科的俄罗斯工商局国际商事仲裁院和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作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主要方式,仲裁比诉讼具有更多的优越性。从时间上讲,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更为快速,俄方仲裁机构作出仲裁的期限一般在组庭之日起180天内,中方仲裁机构为9个月。诉讼则受严格和繁琐的法律程序限制,时间较长,在俄国为三审终审,在中国为二审终审,且中国诉讼法对涉外案件的审结期限没有限制,拿到中国法院终审判决的时间通常会很长。从执行难度看,尽管中俄两国已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互助的条约》,两国承诺相互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但由于司法主权和繁琐的法律程序问题,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难度相当大。而由于仲裁方式的国际普遍性,并且中俄两国都是《纽约公约》成员国,仲裁裁决更容易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