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博弈的新舞台
虽然在有关气候变化的成因上还存在着“科学上的不确定性”[2](p.202)的争论,但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领域上基本形成了共识:CO2排量导致全球温室效应。这一共识说明气候变化与能源消费的关系,每一个国家的能源结构、能源政策和能源生产是影响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为此,节能减排、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进行循环经济立法就成为这种政治共识下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方式。然而,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减排、清洁生产政策的落实能力也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许多国家都想利用减排的机会,去实现其国家利益。
近几年由于一系列气候反常现象的出现,给世界部分地区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力,引起相关国家的担忧。一方面,几个西方大国,以及地理位置特别的岛国,不但在国内上加紧清洁生产的立法,在国际上也频频发出其对原来《京都协议书》所规定的利益格局的不满、试图推动原来法律体系的改变的声音,以达到维护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随着后京都时代的临近,发展中国家都想通过其国内立法、政策去推动清洁生产机制、通过进行清洁能源的生产,以便在未来的国际利益博弈中得到更多的好处。发达国家利用自己在国际社会上的强势话语地位,也希望在后京都时代的背景下,为本国争取更多的利益,因此,气候变化、减排任务,就成为外交斗争中的一张排,谁都想利用它来为自己国家服务。以上这几种因素,影响了温室气体控制法律和政策的发展方向
二、能源立法的新趋势
(一)能源立法的后京都化
虽然京都协议书的签署对全球面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不同国家出于各自的利益,在实施效果上打了折扣。而且截止的期限只到了2012年,马上就要到期了。到期后能形成什么样的新国际条约?这些条约对谁更有利?对谁不利?这些问题是每个国家和地区不可能回避的问题。
首先,后京都时期,由于欧盟大部分成员国的国土面积都比较狭小,对气候变化的承受能力较差。在心理上,欧盟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非常敏感。在涉及环境方面的国际事务中表现得最为积极;还有,欧盟国家拥有比较合理的能源结构,能够比较好地落实京都协议书所规定的减排任务,比其他大国做得更好。因此,欧盟在此问题上有着较大的发言权,实际上,欧盟已经取得了比较有利的位置,已主导着后京都进程。为此,欧盟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京都协议书》框架下,从而展开关于“第二承诺期”的谈判。根据欧盟的情况,可能会设置更高、更广泛的减排目标,要求各国承担比第一承诺期更多、更大的责任。[3](p.36) 这一趋势应该是未来的主流,因为全球气候变暖,且由此引起的气候异常、灾害天气和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和国际社会也将会给排放大国施加更大的压力。可以肯定,后京都时期,新一轮的利益博弈将更加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