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张义清
【摘要】教育关系与教育法律关系之间的变化与适应具有直接的相关度,构成了我国教育法律制度变迁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我国现阶段的教育体制改革直接导致了我国现实的教育格局、环境以及各种关系发生着“嬗变”,引发和正在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为此,必须树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
教育法治理念、优化和重构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强化政府教育调控职能和行政执法责任、完善学校教育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关键词】教育体制改革;法律;问题;对策
【全文】
我国教育法律关系随着剧烈的社会转型正发生着“嬗变”,从“齐玉苓案”中有关公民受教育权性质的大讨论,到海南数千名考生抗议高考移民的公共教育事件的发生,近年来频发的教育争讼与法治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这些问题已关涉中国当下法治方略与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亟待研究解决。
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走向:基于教育关系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向度分析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坚持公有制前提下的市场化趋势,一方面,以教育资源国家所有、决策和管理高度集中、政府直接控制为特征的传统教育体制面临解构;另一方面,现代教育体制赖以形成的一系列基础性要素尚未发育成熟。表现在教育领域,就是教育关系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变化与适应。从法理上看,教育关系属于教育法的主要调整对象的范畴,是指一切参与教育活动的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教育法律关系则属于教育法调整结果的范畴,是指受教育法调整的教育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教育关系作为一种事实关系而存在,教育法律关系则作为一种价值关系而存在。在逻辑上,前者是因,后者是果,二者具有直接的相关度。传统教育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嬗变的表征和规律,已成为现代教育法变迁的重要依据和现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