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齐树洁
【摘要】司法体制改革包含着从观念到制度、从理论到实践各方面的变革与创新。我国司法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为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的权利,应当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司法改革的经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关键词】司法体制;司法改革;依法治国
【全文】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的变迁,我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特别是中共十七大明确了司法改革的目标要求,提出了权力的优化配置和司法行为规范化的具体路径,推动司法体制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改革向纵深发展。而司法改革包含着从观念到制度、从理论到实践各方面的变革与创新。基于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现实需求,在世界司法改革潮流和国际人权公约的推动下,我国的司法改革正朝着加强司法过程中的人权保障,追求司法公正,讲求司法的效率性、经济性这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努力。
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我国民事司法改革,国内学者认为大致是沿着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改革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完善审判制度→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制度的轨迹递次推进的。[1]即改革逐步从民事司法领域拓展到各个司法部门和领域,其范围不断扩大,措施不断增多。自中共十五大开始,十六大、十七大对司法改革提出一些总体要求,司法改革也逐渐成为我国各级司法机关的自觉行动和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改革成就:法治建设中的司法改革
2008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首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国的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包括建立健全了审判制度,完善了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审判体系,形成了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的现代司法制度,完善了公开审判、合议、人民陪审员、辩护、诉讼代理、回避、司法调解、司法救助、两审终审、死刑复核等审判和检察制度,制定了《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了法律援助和司法考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