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抗争中的环境信息应该及时公开

  

  三、规划环评:抗争中的环境信息正在走向公开


  

  当厦门公众获知PX项目已经开始动工建设时,自然对PX项目的相关信息极度渴望,因为它与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人们自我保护的本能就是了解信息,了解真实的信息、准确的信息和权威的信息。掌握环境信息的政府部门就应该公开拥有的环境信息。相反,如果公众不能及时、准确地得到环境信息,有时还甚至被隐瞒和封锁信息,那就不难想象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做出的不理智的行动。在信息社会里,当公众不能从政府部门获取真实的环境信息时,必然会很容易地造成各种谣言、小道消息到处传播,严重影响公众的情绪,甚至可能会使绝大部分公众陷入普遍的恐慌和信任危机中,造成人心不稳,社会动荡,进而激化矛盾,使其更加恶化而陷入不可控状态。


  

  也许厦门市政府认为,通过控制媒体、封锁论坛、屏蔽手机短信的行为,可以减少PX项目引发的社会危机,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但结果却是导致公众无边的猜测,反而使社会秩序陷入非理性和失衡状态。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随着现代通信等传媒的日益普及,公众获取各种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当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得不到满足时,对这些相关事件就容易产生传闻、谣言,非正式的环境信息传播代替了正式的政府信息发布。现实的状况就是:境内不报,境外的媒体在大量报道;电视、报纸、广播不报,网络、手机短信息、口头传播在以几何级数的速度传播。[13]特别是在PX项目被报道后,由于公众对危害后果不确定性的担忧,加上信息的不对称现象,导致大量谣言和流言迅速传播开来。事实上,得到良好信息沟通的公众是有可能以一种更有见识的方式有效地参与到所有的民主过程中去的,这样做还可以打破专家和普通公众之间的沟通屏障,将政府官员非神秘化,并使公民更多地对有争议的问题实现真正的政治参与。[14]


  

  事实上,自2007年5月下旬以来,公众在没有合法渠道知悉PX项目具体环境信息时,呈现在公众眼前的都是关于PX项目的如“原子弹”、“高致癌物”等信息,加上大规模的游行示威等活动,这些对厦门市的社会秩序产生了难以预料的影响。[15]由于社会组织的缺失,公众的利益表达没有组织化代表的支持,只能通过个体实现。“当一个社会中各种成分缺乏有组织的集团充分代表自己的利益时,一个偶然的事件或一个领袖的出现都有可能触发人们蓄积着的不满,并会以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方式突然爆发。”[16]2007年5月28日晚,《厦门日报》下属的《厦门晚报》专辟两个重要版面,刊登万字长文,以环保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正式就海沧PX项目进行全方位介绍。同日,项目投资方翔鹭集团亦在其网站显要位置刊登该公司总经理答记者问的内容,以澄清坊间传闻,平息争论。[17]当然,厦门市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并不仅仅在于使公众知悉PX项目相关环境信息,更重要的是在于吸引公众积极有效参与并与政府共同应对公共危机。通过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实现政府和公众之间、专家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并交换各种信息,这样做不仅可以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专家和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而且可以减少或避免由于认识冲突而可能引起的社会冲突,同时也有利于避免由于公众不了解真实原因与实情而发表一些偏激的看法与言论。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分化日益明显,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问题越来越突出。如果没有一种合法的、畅通的渠道来实现其利益表达,他们就只能“诉诸那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活动或者采取更加极端的行动取向。”[18]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