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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反垄断的根本手段

  

  从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由垄断走向解体的历史过程,可以清晰地理出一条演进脉络:最初的专利和技术垄断——自然垄断——由于技术进步冲击而解除垄断。它说明即使一个公司的垄断地位最初具有合理的依据(专利控制和自然垄断)并获得法律的确认,但技术的进步仍有可能使垄断的前提条件不复存在。


  

  三、资源垄断要靠替代品来替代


  

  曼昆指出:“垄断产生的最简单方法是一个企业拥有一种关键的资源”,“产生于一种关键资源所有权垄断的经典例子是南非的钻石公司戴比尔斯”,“戴比尔斯有多大的市场势力呢?答案部分取决于有没有这种产品的相近替代品。如果人们认为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都是钻石的良好替代品,那么,戴比尔斯的市场势力就较小了”。[5]需求弹性理论告诉我们,某种商品的替代品越多,替代性越强,该商品的需求弹性就越大;某种商品的价格如果涨得过高,人们就会转而选择该商品的替代品;时间越长,消费者越容易找到某种商品的替代品。因此,由于关键资源而产生的垄断,只要该资源的价格过高,人们就会积极寻找其替代品,打破这种垄断。最典型的事例就是近年来许多国家为冲破石油输出国的垄断和缓解高油价的压力,而积极使用替代能源和开发新能源。


  

  例如,瑞典政府大力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其中最突出的成就便是充分利用“沼气”。在瑞典,沼气被应用于列车、城市公共交通和私人出租车。有的城市还把垃圾收集和公共交通系统连结起来,以便于更好地使用沼气。2005年10月,世界上首列沼气火车在瑞典投入运营,时速达到130公里。此外,瑞典政府还大力推进各类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2006年,瑞典政府宣布将在15年内摆脱对石油的依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不依赖石油的国家,并承诺这一计划将在不增建核电厂的前提下实施。实际上,在2006年之前的十年间,瑞典已经成功的把地热和废热作为供暖的全部能源。


  

  丹麦在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中首推风能,在其制订的最新能源计划中,明确提出到2030年能源构成将是风能占50%,太阳能15%,生物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35%。其中,风能在2025年还将占到电力供应总量的75%。届时,丹麦将成为靠风力“驱动”的国家。丹麦的风力发电研究始于1891年,是世界上最早开始进行风力发电研究和应用的少数国家之一。近年来丹麦风能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向海上发展,截至2007年,丹麦海上风力发电场已达到11个,其中,世界上最大的霍恩礁风力发电场可以满足15万个家庭的电力需求。除了大力推广风能,丹麦政府也在不断探索更多变化、更加有效的新能源发展模式。其中,秸秆发电、建立中心沼气厂、通过生物发酵提取乙醇、利用城市垃圾提取氢气和甲烷,利用海浪发电等都在丹麦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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