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的上述思想成为苏联全盘集体化运动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1927年苏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示》,决定全力开展农业的集体化,但在集体化达到高峰的1931年、1932年,粮食却连续两年大幅度减产,从此苏联农业生产一蹶不振,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实践证明斯大林农业全盘集体化思想过于简单化,脱离了苏联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混淆了合作制与共耕制、农业合作社与集体农庄之间的区别,其合作社思想已经偏离了经典的合作社理论和列宁关于合作社的基本原理。但苏联全盘集体化却被当成一种成功的模式在东欧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得到僵化的运用,斯大林发展集体农庄的合作社思想被当作社会主义阵营合作社发展的教条,使社会主义模式的合作社远离了经典合作社的思想本源,忽略对社员弱势经济地位的改变,合作社演变成为国家控制社会经济的强制性机关和工具。
(二)“实用论”:经济价值优先的合作社思想
与作为政治活动工具的社会主义国家合作化运动展开的同时,源自于理想主义的近代经典合作社思想也在西方社会得到不断演绎和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把合作社看作为一种重新分配收入与财富、消除或协调劳动与资本、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冲突的手段,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普遍被认为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合作经济不仅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寻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合作社还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内部的进化因素,合作社思想从理想主义转向实用主义,人们更重视合作社的经济价值功能,而不是传统的社会改造理想。
实用主义合作社思想认为合作社是独立的经济个体自愿联合的经济组织,是社员自有、自治、自享的商业性企业。合作社的目标是通过聚集资源,从而达到规模经济来克服个体经济弱势地位,进而增进社员的经济利益、保护农民及其他弱小财产所有者的经济独立性。同时,实用主义合作社思想还认为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经济弱者为了维护个体的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所为联合,不能仅仅停留在封闭的内部的自助互利,必须积极参与外部竞争,在竞争中求发展。而独立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企业是合作社生存发展的理性选择。[20]合作者拥有或掌握一定的能够自由支配的资源(劳动力、生产资料、技术、生活资料等)是形成或参与合作社的前提条件,在市场竞争条件下通过合作克服大资本的欺压,维护共同的经济安全是参与合作社的基本动机。
实用主义的“合作企业”理论和实践主要集中在美国。美国实用主义合作社思想的形成与其农民运动,特别是西部大开发和农业经济迅速发展有关。与欧洲各种社会改革的思想流派相比,较少有理论色彩。美国式实用主义合作社理论抛弃空想社会主义者把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改造直接工具的幻想,把合作社的性质和目标定位在社会生产某个环节的联合,是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一个复合部门,只是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谋求社员个人利益的经济组织。虽然罗虚戴尔原则在19世纪70年代已传人美国,但受美国社会、经济和人文背景的影响,这一原则并未被生搬硬套,而是形成了代表美国合作社思想流派的萨皮罗和诺斯等多个合作社学派。与欧洲学派显露出与当时社会大变革相适应的哲学思维相反,美国合作社思想学派的特征是渗透了实用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