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集团概念之思考
陈兰兰
【摘要】金融企业集团是指主导业务是金融业务的各企业法人集合而成的经济意义上的实体,控制企业可对各受控企业施加控制。其中,控制是企业集团的特征,而主导业务是金融业务使得金融企业集团区别于一般的企业集团。控制包括形式上的控制(即控制企业持有受控企业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和实质上的控制(即控制企业能够实质上对受控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策略等方面施加影响),形式上的控制是可以推翻的。主导业务是金融业务应以企业集团中全部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占据企业集团所有成员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以及金融机构数量占据企业集团全部成员数量的比例来衡量。
【关键词】金融企业集团;控制;金融
【全文】
一、金融企业集团的定义
金融企业集团是指从事金融业务的各企业法人、至少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各企业法人集合而成的经济意义上的实体。企业集团中各企业通过股权、合同[1]、公司章程等方式联结起来,控制企业可对各受控企业施加控制。
二、金融企业集团的特征
金融企业集团具有三项法律特征:
其一,企业集团各成员均是企业法人,组织形式不限为公司。
其二,企业集团中各个企业通过股权、合同、公司章程等方式联结起来,控制企业可对受控企业进行控制,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
其三,各企业全部从事金融业务(包括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等),至少其主导业务是金融业务。
其中,第一、二项是企业集团的特征,而第三项使得金融企业集团区别于一般企业集团。下文中笔者将具体分析金融企业集团的第二、三项特征。
三、控制
金融企业集团是各企业法人集合而成的企业集团。企业集团中各企业通过股权或合同、公司章程等方式联结起来,控制企业可对各受控企业施加控制。
(一)立法
1.各国国内立法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对企业集团中控制公司对受控公司的控制加以界定。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者可借用本国公司法规有关控制公司、受控公司以及控制的定义进行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