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民事公诉人制度。在检察院内部,通过考核等程序,确立民事公诉人的资格制度。根据该制度,凡被赋予民事公诉人资格的检察官,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独立提起公益诉讼,同时在必要时,也可以在涉及弱势群体保护的案件中参与诉讼,支持诉讼,监督诉讼的公正处理。
5.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通过公益诉讼的提起和进行,检察机关会发现很多涉及社会公共政策、公共管理以及公共立法等方面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本着通过一案、解决一片的原则,积极提出检察建议,以促进立法完善和行政管理机制的完善。
民事公益诉讼何以必要
公益诉讼问题,目前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这所以广受关注,有以下几方面社会公共利益频繁受到损害的原因:
1.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新旧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令国人堪忧。例如,河南省三门峡日报社在1997年9月、1998年6月,分两次以110万元的价格,将其下属的豫西印刷厂卖给了北京北斗星广告艺术中心,而这个厂和这个中心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同一个人。随后,该中心就将原属于该厂的土地全部变卖出去,一下子获利500多万元。这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说大行其道,导致每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2.环境公害案件不断增多。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之一便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在环境公害事件的频发,直接违背了科学发展观,损害了公民的身心健康。例如2000年1月,在湖南省郴州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砷中毒事件,225个村民受此影响,严重中毒。后来发现,导致中毒的原因在于村民居住村庄附近有一家砷制品公司,该公司违规排放污水废渣,当地环保部门也检测不力,长期以往,导致惨剧发生。据统计,环境污染的纠纷量呈逐年增多的态势。
3.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大量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暴露出来,既有行政性垄断,也有竞争性垄断,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和存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扰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同时也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这种现象,也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预防和制止。
4.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事件不断发生。这主要表现为经营者采用欺诈等手段,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坑蒙消费者,轻者导致消费者的经济损失,重者导致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