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在WTO中建立多边议会监督机制的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反对态度,主要是因为:
第一,美国议会代表操控着贸易政策的主要权力,并且能够通过在WTO谈判的过程中和USTR协同工作,来最大程度上维护选民和国家的利益。议员们认为参加各国议员会议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相反,建立这样的一个国际民主监督机制会削弱美国在谈判中的地位,因为这能给在谈判中处于劣势的国家提出权利主张的机会。美国议员们不希望给WTO中的弱势群体创造一个提升自己地位的平台。退一步讲,如果议员想要改变WTO规则,他们可以和USTR协同工作迫使WTO做出反应,可以单独和WTO其他的成员进行贸易谈判,向其施加压力以满足美国的需求。因此,美国议会认为和那些对形成WTO谈判最终文本没有决定权的其他国家议员进行对话得不到任何利益。许多美国议员坚信,USTR在只有WTO成员参加的封闭谈判空间中,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来提高选民的利益。
第二,美国议会制度上的特殊性也可以说明它为什么对在WTO中建立多边议会监督机制持消极态度。在其他许多国家,当议员反对行政机构提出的政策时,即当议会和政府存在分歧时,可能存在政府解散议会重新选举的风险,在美国则不然。因此,议会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就政府在WTO谈判中的立场和承诺进行协调,而不至于担心被政府解散。另一方面,由于美国的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在贸易政策上经常存在分歧,因此,美国议会将主要精力投放在了对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控制上。
四、发展中国家的有效参与是关键
在议会参与WTO事务,以及建立WTO下的议会制度的讨论中,观点对立的双方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积极参与,也没有正面提出自己的观点。但是,正如一些学者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是否建立以及建立什么样的WTO的议会机制,其根本判断价值和标准应该是看其对WTO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和政治上弱小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WTO下的议会制度不应该是加剧已经存在的WTO内强国和弱国力量的强烈不平衡进一步向发达国家倾斜,而是要增强发展中国家对WTO事务和决策的参与。[24]特别是要有助于解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目前在有效地参与WTO政治和司法方面所遇到的巨大困难。
首先我们必须注意到,议会参与WTO事务问题不是发展中国家优先考虑的问题,也不是对他们来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多哈回合的谈判和各次会议来看,发展中国家迫切要求落实WTO对发展中国家的各种优惠,特别是在农产品贸易等方面,帮助他们摆脱从WTO体制中所获甚少,谈判地位下降,贸易和经济越来越困难的局面。连多哈回合前有些发达国家提议的多边投资协定问题,贸易一环境保护,反垄断问题等议题发展中国家都不接受,而要求首先落实WTO体制原则上已经提供,但是没有兑现的问题。这可以说是他们最迫切的实体性要求。从WTO体制的制度性和程序性层面来说,发展中国家对WTO的决策参与和司法参与的贫弱状态有目共睹,却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和出路,因为他们的经济和文化实力地位低下。这些问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都远比议会参与这样的问题重要得多。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议会参与可能是“远水不解近渴”,奢华得有点过分。好像一个温饱尚未解决的人,首先注意的是碗里的食物够不够吃,并不太在意餐具是否够档次。甚至在他们的语汇中,只有“碗”而没有“餐具”。打一个不一定很确切的比方,议会参与问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餐具”问题而不是“食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