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国议员会议的召开及有关国际组织的产生,出现了一种在国际层面上,由来自不同国家的议员组成相关的国际实体,通过和WTO的沟通往来,以及和国内政府的协调,在国际层面上对WTO施加影响和压力。这是现有的议会对WTO监督的另外一种形式。
在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召开前,WTO和GATT还没有注意到各国议员的活动。自从西雅图部长级会议开始,议员们开始就WTO事务召开各国议员会议,WTO总干事办公室也开始对此予以关注。欧洲议会出席西雅图部长级会议的成员提出“建立一个和WTO联系的议员大会”的建议,被出席这次部长级会议的议员代表以全票通过。[16]但是,众多的WTO成员方政府并不支持建立WTO议会大会。部分政府同意在WTO框架下建立一个非正式的议会机制。[17]即便这样,议员会议仍然在WTO第五次、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召开。
欧洲议员是议员会议的积极倡导者。许多会议的召开得益于欧盟的帮助,包括资助来自于ACP国家(主要是和欧盟有贸易优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的代表来参加议员会议。欧洲议会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制度来选举欧洲议员出席WTO部长级会议。前欧盟贸易委员拉米(现任WTO总干事)就支持欧洲议会促使在WTO框架内增加新的议会机制。[18]
值得一提的还有议会联盟,它对在WTO框架下建立议会机制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19]议会联盟(IPU)是主权国家议会的国际组织,它成立于1889年。该联盟的主要作用是在议员间展开广泛的对话、为了和平和合作而开展工作,以建立最为广泛的民主制度为己任。[20]2001年6月,议会联盟在日内瓦组织了一次议员会议,但当时并未跟欧洲议会建立正式的联系。WTO总干事穆尔在会上发言,支持召开关于国际贸易事务的议员会议。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在2001年11月的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时开始协同工作,召开议员会议。出席会议的议员通过了一项宣言,要求各国议会要和WTO建立紧密的联系。他们决定建立一个多哈回合之后的指导委员会来筹备将来的关于贸易政策的议员会议。
2003年2月,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在日内瓦召开了议员会议,来自于75个国家议会的500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议员们再次通过了宣言,要求WTO建立议会机制。
在2003年9月,WTO部长级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同时,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再一次联合组织召开议员会议,这次会议将焦点集中在了WTO谈判的实质问题上和对坎昆会议的评估上。众多议员第一次作为WTO成员方的官方代表出席这次议员会议。当时的WTO总干事素帕猜、欧盟贸易委员拉米、墨西哥外事部长和部长级会议的主席Luis Derbez在会上作了演讲。[21]
在最近召开的WTO香港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的同时,由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组织召开了议员会议,并且在2005年12月15日通过了最终宣言。宣言一共有25个条款,囊括了香港部长级会议的所有议题,并在宣言的最后强烈建议世界贸易组织将“通过议会和WTO紧密的联系来提高世界贸易组织的透明度”写入香港会议的最终宣言。[22]
以上是当前国际层面上对WTO事务进行议会监督的机制。可以看出:现阶段WTO国际议会监督机制并没有纳入WTO制度框架内,成为WTO一项正式的监督机制。而是在WTO之外通过其他的国际组织和政治实体(主要指IPU、CPA和欧洲议会等),同WTO并行开展活动,从而达到对WTO事务的国际议会监督。但是这种不完全的国际议会监督机制和国内议会监督机制并存的局面,在一些人看来并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全球化趋势的要求,也不能够更好地维护选民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因此,在WTO制度框架内建立正式的多边议会监督机制,和国内监督机制协调发展的观点应运而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