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为高价转让而注册具有市场潜力的商标。在产品上使用一个好商标,犹如一个人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让人爽心悦目而倍感亲切。然而具有亲和力的商标数量有限,当然其市场价值也就较高。如果通过注册而圈占这种商标,它被转让出去的可能性较大且价格较高,因此,抢先注册具有市场潜力的商标成为商标圈地运动的重要方面。中央电视台“财富故事”栏目曾报道了浙商章鹏飞成功圈占“现代”商标的传奇故事。章鹏飞意识到“现代”商标所具有的市场潜力,在20世纪90年代将“现代”注册在了几乎所有的商品类别上,以至于韩国现代集团在2002年成立北京现代汽车公司时,以现代汽车在浙江省的总经销权为代价才换回“现代”汽车商标,而仅仅这一个商标就给章鹏飞每年带来几千万的收入。[5]“现代”商标的传奇故事反映了将抢注商标作为发家致富捷径的现实写照,近些年来,商标抢注已经越演越烈,甚至成为一种新型职业――“职业注标人”或“商标炒家”。他们精心选择商标,注册后不是为了让自己使用,而是待价而沽,等待合适的买家。据统计,2004年深圳成功注册的1.3万件商标中,有3成是自然人注册的商标,成都则达到了50%。[6]在诸多商标炒家中有不乏成功人士,如郑州的王建强先生在近7年的时间内注册商标200多个,其中“老鼠爱大米”商标标价3000万,“我能”标价1000万。[7]商标储存现象的繁荣催生了一种新型的市场――“商标超市”,由它们将这些只注册而不使用的商标在市场上集中销售。“商标超市”从2004年开始出现,到2007年5月全国至少不少于2000家这种“超市”,在Google上用“商标交易网”关键词进行搜索,竟然得到近400万个结果。
第三,为了阻碍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联合商标或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是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相似商标,防御商标是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相同的商标。虽然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逐渐被废止,[8]但在商标注册实践中,几乎都会注册防御商标。例如,即使某企业只想在药酒上使用某商标,它在注册该商标时,肯定会将该商标指定在医用化学药品、中成药等十项商品上,因为它们都属同一类别(第5类),注册时只需办理一份手续、缴纳一份基本费用即可,在没有增加任何成本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当然会尽量扩大商标权的使用范围,即便这种扩大申请的商品自己肯定不会生产或经营。
商标圈地运动的兴起,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的商标申请量,表面上繁荣了我国的商标事业,但实质上却违背了保护商标权的机理,浪费了社会资源,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成为我国商标注册实践中的一个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