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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黑屏”行为的合法性与道德的非难性

  

  我国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反垄断法》,我们完全可以用该法来威慑微软,防止其滥用权利。我们需要仔细分析微软是否具有市场垄断地位,是否构成滥用其垄断地位,国内定价高于国外定价是否构成价格歧视,对国人高不可及的定价是否构成暴利或者定价不合理。我们只有像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一样,高举《反垄断法》的大棒,才可能真正有效地防止和限制微软具有经济道德非难性的经营行为。


  

  从微软在我国的经营策略中可看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微软盗版软件,是以牺牲我国软件产业的身家性命为代价换取的。如果我们仍然沉醉于使用盗版软件的须臾快乐之中,甚至对盗版行为以法律的名义开脱和辩解,将正中微软们的下怀,我国软件业将永无出头之日。我们与其哀国人之不幸,叹微软之阴险,怒国产软件之不争,不如振作起来,重振我国的软件产业。我国软件业的中兴,需要以营造使用正版软件的社会氛围为基础,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关键。只有提高对盗版使用者的惩处力度,培养国人使用正版的良好习气,正版软件才会有真正的市场,我国软件企业才可能扭亏为盈并茁壮成长。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我国软件产业的政策支持,在加大对国产软件资助力度的同时,提高政府采购中国产软件的比例,让国产软件公司才有能力和资本向微软们叫板。国产软件只有向社会公众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正版软件,培养国人对国产软件使用的兴趣和偏好,才能笼络人心,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只有加强版权执法并多管齐下,国产软件才有迎头赶上的机会。


【作者简介】
邓宏光,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注释】“国家版权局表态微软黑屏事件:维权要注意方式”,http://www.sina.com.cn2008年10月27日。
思宁:“微软中国的‘黑客’行为涉嫌犯罪”,http://blog.sina.com.cn/sining,2008年10月20日。
郑赫南:“微软黑屏行动:维权?侵权?”,《检察日报》2008年10月25日第4版。
徐昕:《论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32-333页。
吴琼:“微软与番茄花园:一场并非战争的战争”,《中国企业家》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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