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手机的普及,现代交通工具快速发展,使交通更为便捷,信息更为通畅,也使得人与人之间外在的物质交往变得更加频繁、密切。但是人与人之间心理的距离却在拉大,心灵的沟通在减少,内心的世界在关闭,心理的疾病在增加。一位心理医生曾谨慎地说过:你可以随意站在都市的任何一个角落,然后把你见到的人从1数到20,那么必定有一个心理障碍者。据统计,现代高校大学生里只有20%左右的学生是心理完全正常的,其余的或多或少都有些心理问题,而且10%左右的学生存在极为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卫生部2002年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公布的调查统计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行为问题的检出率为12.97%,有忧虑不安和易于焦虑情绪的大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6%以上。大学生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社会环境和大学生自身心理背景相互作用的结果。本文通过对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不良心理特点及其成因的分析,力图提出防范大学生犯罪的措施和方法,意在呼吁家庭、学校、社会对大学生犯罪的关注,引发更大范围的理论探讨,进而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防范大学生犯罪。
一、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不良心理
(一)虚荣心理。心理学上认为虚荣心理是指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从物质或精神方面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爱慕虚荣的人多为外向型、冲动型、做作型性格特征,待人接物突出自我,常以自我为中心,心理浮躁,行为反复易变。虚荣心强烈的人一般奉行“你有我也有,你没有我也有”的信条。具有这种心理的人,若任其发展,就会为满足虚荣心理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岁左右的大学生,大多具有极强的表现欲,也亟须被他人认同,但若寻求不当,就可能使一些思想不成熟的大学生寻求各种途径满足虚荣心,甚至不惜去违法犯罪。海淀区检察院首次公布的一项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表明:从2005年至2006年,该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包括统招、民办、自考、成教等)犯罪总计85件,114人。其中盗窃犯罪占到50%以上,其他涉及罪名还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男性学生和外地学生犯罪比例,双双占到此次公布的在校大学生犯罪的80%以上。通过调查发现,这一部分大学生普遍自我独立性较差,经济上依赖性强,心理上过分虚荣,为了显示比别人强、经济上比较优越,就不择手段,以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获得钱财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一些女大学生由于认为通过正常途径赚钱太少,无法满足其虚荣心,便去实施卖淫、诈骗,甚至抢劫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