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现代化进程自本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已步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社会控制一再被强化,但犯罪并没有被遏制住,相反犯罪率还呈增长趋势。当然,这是全球性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不能说明我国的社会控制没有效果。然而我国的现实状况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又如何呢?
我国自70年代末期开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详言之,我国的阶级结构已不再是以前简单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成份,阶层分化度更大,知识分子阶层、管理者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业主阶层、外企业主阶层等逐步形成并发展壮大。农民阶级的阶层分化更是明显,出现了农民劳动者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管理者阶层等。如此巨大的阶层结构变化,必然要求我们变革旧的阶级阶层矛盾的调适机构及方式并健全新的调适机构及方式,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理论指导与政策法律规章体系的正确引导与规范,阶级阶层分化出现了严重的无序性、紊乱性、不公平性与非合理性,从而导致了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相当紧张以及社会不满情绪的普遍滋生与蔓延,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从理论上来讲,我们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占有与分配机制,机会不均等,竞争不公平,法制不健全等导致了一些社会阶级阶层成员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不择手段赤裸裸地争夺经济财富、社会地位与声望名誉的现象,同时,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变革使政府充当冲突调适中介人的地位与权威大大降低了。在这种既缺乏政府的有效调适和社会价值观念、规范体系应有的社会心理调适,又缺乏健全的法律有效规范和调节框架的背景下,社会矛盾和冲突会普遍蔓延,严重时还会触发社会动荡与不安,引发各种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社会阶层之间的高分化度并没有改变社会阶层内部低分化度的现象,特别是阶层内部的平均主义的普遍存在,妨碍了阶层内成员的积极性的发挥,而阶层之间的合理分化以及阶层成员收入的高差距,使阶层间成员普遍产生相对剥夺感,几乎人人都感到自己相对他人吃了亏,即使自己的利益份额在不断增长,也觉得不满。这种相对剥夺感遍及社会中的种种群体,相互攀比之风蔓延,就是这种普遍相对剥夺感的社会表现。普遍相对剥夺感的存在,对于正在经历改革和加速推进现代化的我国来说,是一种不利的社会心态,因为它有可能导致各种利益群体极力保护自己的原有利益并且因感觉到利益被剥夺而产不满,其结果是:一方面使改革和现代化所需要的广泛的社会支持受到损害,另一方面阻碍对全社会利益与结构的宏观调整。普遍相对剥夺感的存在,迫使人们为消除剥夺而谋求社会流动,以取得较高层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但由于我国现行人事制度的滞后与限制,合法的社会流动常常难以顺利实现,因此会引发社会成员的抵触情绪和越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