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犯罪与犯罪控制

  

  在当今以经济发展为主题的背景下,犯罪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它所具有的变化趋势便是现代化给人类社会生活打上的一个深刻的印记。因为在现代化这个世界性的人类社会变迁的综合过程中,犯罪早已超越了民族或国家文化的制约,形成了诸多普遍性特征。这一点,我们不难从当今林立的犯罪学理论流派中得到佐证。所以,从理论假定上来讲,不论犯罪是作为一种依赖性的社会变量受制于社会现代化过程,还是作为相对独立性的社会变量参与社会现代化的变迁过程,都不能游离于社会现代化的作用力之外。正是基于这一前提,我们才能展开关于现代化进程中的犯罪与犯罪控制的讨论。


  

  现代化与犯罪——命题及其评估


  

  一般来说,观察家和历史学家都把工业革命亦即现代化进程的开始看成是现代犯罪发展的分水岭。例如犯罪学家霍华德·齐尔就认为,19世纪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和城市的犯罪类型的变化是现代化的一种表现,从农村的暴力犯罪突出转变为城市的财产犯罪占优势并不是因为没有社会规范或社会混乱,而是由于社会准则和社会制度的变化。盗窃罪的发案率的日益增长表明了各种欲望的日益增长,亦即现代经济价值观念的扩散,再加上某些条件,就构成了现代城市社会的特征。[4]可以说,工业革命的到来表示与旧的社会秩序的决裂,代之以新的生活方式,结果就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犯罪类型。在一定意义上,犯罪是社会秩序发生更大变化的指示器,具有比先前所赋予它的意义还重要得多的意义。因此,19世纪初期世界性的犯罪激增是工业革命所预示的巨大变革已经来临的证明,是谋求现代化的征兆。


  

  在当代的犯罪学研究中,勾勒现代化与犯罪之间的关系机制,大致是通过三种变量来实现的:第一个变量是社会价值变量,它主要表现为价值相对主义、理性主义、行为世俗化、个体主义、社会失范主义、社会契约化等;第二个变量是社会结构变量,它主要表现为社会流动、社会分层、科层结构、群体关系、社会整合、社会异质性、社会冲突、社会控制、社会变迁、社会机会均等、社会成就自赋等;第三个变量是犯罪的条件变量,它主要表现为社会失业率、社会人口密度、社会离婚率、社会人口流动率、社会亚文化、社会相对剥夺感、社会规范冲突、犯罪机会、人格特征等。这三种变量的自变以及相互之间的作用互动,可以说是我国当代犯罪学理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也正是这三种变量的自变以及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才使得犯罪在现代化进程中表现出许多新型状态,使得犯罪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呈现出一种有别于传统的特征。犯罪这种由于受到社会现代化的影响而所具有的特征,实质上就成为我们从事犯罪研究的命题。例如,社会经济的发展,会带来意识形态的弱化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从而增加社会控制的难度,导致犯罪的增长。再如,社会的流动机制增强,就会导致社会利益再分配的速度和涉及面提高和扩大,从而带来广泛的社会冲突和社会价值的物化现象,以致个体需要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激化,从而刺激犯罪的生成。此外,社会分工和分层的精细化,使社会结构在微观上更加复杂,社会竞争机制被进一步激活,使得社会个体心理负担趋重,造成精神异常状态,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说这种粗线条的说明还不足以清晰地阐明社会现代化对犯罪的影响的话,我们不妨以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不断异质化的现象为例来加以说明,或许能为下文的命题归纳起到引玉的作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