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进的问题
在前南刑庭和卢旺达刑庭两个特别刑事法庭中,被害人不具有个人资格参加刑事诉讼,也不可能因他们所受到的伤害获得赔偿。被害人只有在检察官需要或者传唤他们的时候,才有可能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上。更确切地说,是否开展一项调查的权利完全取决于检察官本人的自由裁量权,不受制于来自被害人的任何外来控制。{7}国际刑事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允许被害人直接参与调查阶段目前司法制度的确突破了两个国际特别刑庭司法工作的限制。但是,突破的同时也暴露了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是改进程序倒置可能带来的违反人权方面的问题。在卢班加案件中,2005年3月19日卢班加被捕,并被关押在Makala,Kinshasa监狱中;2006年1月12日,检察官向预审庭提交向托马斯·卢班加·迪伊洛(Thomas Lu banga Dyilo)发出逮捕令的申请。从时间顺序上看,刚果在没有收到国际刑事法院正式签发的逮捕令之前就先行逮捕并羁押了犯罪嫌疑人。并于2006年3月17日收到国际刑事法院第一预审分庭发出了公开逮捕令时,将卢班加从刚果的羁押场所移交到国际刑事法院。这种滥用程序或者程序倒置的现象,易于危害被告人的司法利益。
二是国际刑事法院的诉讼制度存在模糊性。从卢班加案件的听证和被害人参与调查阶段的过程分析,预审分庭扮演着如同大陆法系模式的纠问式的审判模式,即法庭扮演着调查主体,预审分庭又行使着某些调查权。预审分庭根据《罗马规约》第48条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预审分庭在调查阶段的作用,允许法官要求检察官提供其所掌握的更具体或额外的信息、文件或者摘要。{8}如果法庭采取“纠问式”的审判方式,法官牢牢把握调查权,并与检察官的调查权纠合在一起。预审分庭享有越多的调查权,被害人就会有更多的正当理由参与诉讼。因此,在国际刑事法院这种混合的诉讼体制中,预审分庭扮演何种角色需要进一步明确。
卢班加案件毕竟是国际刑事法院开始运作以来审理的第一个案件,其各方面的近乎完美的运作将向国际社会特别是非缔约国展现一个公正、高效的刑事法院,以消除非缔约国批准《罗马规约》的重重顾虑。
马克思曾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9}57国际刑事审判也同样不需要法学家们教条地循规蹈矩地解释已有的法律和规则,在创建新的规则和制度的同时,也是在改造和完善着国际刑事司法体制和诉讼模式,并通过这种司法方式维护世界和平,最终参与改造世界。
【作者简介】
王秀梅,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注释】
刚果民主共和国是2002年4月11日批准《罗马规约》成为缔约国的, 《罗马规约》于2002年7月1日生效,卢班加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刚果民主共和国批准《罗马规约》和该规约生效之后。
国际刑事法院在对刚果民主共和国提交情势中涉及的被告人托马斯·卢班加·迪伊洛( Thomas Lubanga Dyilo) 案进行听证之前,第二预审分庭已经向5名乌干达上帝反抗军(Ugandan Lord’s Resistance Army) 发出了逮捕令,但至今无一人能够到庭接受审判。
Case: Prosecutor v. Mr Thomas Lubanga Dyilo. 参见http: / /www. trial2ch org/ en / trial-watch /p rofile /db / facts/ thomas_ lubanga2dyilo_ 294. html, 2007 - 04 - 23.
具体参见http: / /www. Trial-ch. org/ en / trial2watch /p rofile /db / facts/ thomas_ lubanga-dyilo_ 294. html, 2007 - 04 - 23.
参见App lication No. ICC201 /042252Conf2Exp2tEN) , p13; App lication No. ICC201 /042262Conf2Ex2tEN, p.3; App lication No.ICC201 /042272Conf2Exp2tEN, p13; App lication No. ICC201 /042282Conf2Exp2tEN, p13; App lication No. ICC201 /042292Conf2Exp2tEN,p13; App lication No. ICC201 /042302Conf2Exp2tEN) , p.3.
Decision on the App lication s for Participation in p roceedings ofVPRS1, VPRS2, VPRS3, VPRS4, VPRS5, VPRS6. at ICC201 /0421012tEN2Corr 2220322006 1 /43 SL PT, 2007 - 04 - 23.
Decision on the App lication s for Participation in p roceedings ofVPRS1, VPRS2, VPRS3, VPRS4, VPRS5, VPRS6. at ICC201 /0421012tEN2Corr 2220322006 1 /43 SL PT, 2007 - 04 - 23.
《罗马规约》第58条是关于“预审分庭发出逮捕证或出庭传票”的规定。
《美洲人权公约》第8条第1款规定: “人人都有权在适当的保证下和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由事前经法律设立的独立和公正的主管法院进行审讯,以判定对该人具有犯罪性质的任何指控,或者决定该人的民事、劳动、财政或者具有任何其他性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