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国家军事领导人任期制度变迁研究

  

  2004年9月1日,江泽民致信给中央政治局要求辞去正在担任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并在信中讲到他也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职务。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同意江泽民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决定由胡锦涛接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三位一体这样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妥当的办法。”[9]从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到南北朝时期的诸国林立,再到民国时期的军阀混战,中华民族承受了太多战乱,所以军权的统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实上在当代,各国武装力量的统帅权大多由国家元首享有,比如,在法国,总统是军队的最高军事统率;在美国,总统除享有国家武装力量的统率外作为三军总司令,还享有较大的战争权。[10]


  

  与显性规则相反,非正式规则具有非公开性、主观偏好性、非确定性和非强制性的特点。首先,非正式规则具有非公开性,一般都没有在法律规范中加以明确规定,因此也没有常规的公开渠道和公布程序。其次,非正式规则具有主观偏好性,可以因人因时代而有不同,更多被社会公认的价值观、道德规范和意识形态等所影响。再次,非正式规则具有非确定性。由于它没有被设定为正式的法律规范,所以对其进行更改的正式立法程序的成本为零,可以被随意变更。最后,非正式规则不具有强制性。它是没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非正式约束,更多依靠的是道德和习惯的力量,以及执行非正式规则个人的自觉遵守。由此可见,实现宪政秩序不能依靠非正式规则。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非正式规则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努力实现法治和宪政秩序的国家中有着强大的力量,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它事实上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是导致显性规则失灵的罪魁,一方面又是塑造具有实际效力的显性规则的功臣。


  

  三、现行任期制度中显性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关系及完善


  

  非正式规则有游离或者靠近显性规则的两种态势:一方面,如果制定出来的显性规则与实际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非正式规则相差太远,当存在不违反显性规则但有实现非正式规则的途径时,就会出现非正式规则对显性规则的架空或者实际上的修改;当现行的显性规则没有给非正式规则留下空间时就会出现非正式规则对显性规则的替代,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的武装力量就是例证。另一方面,非正式规则也会向显性规则靠近,以谋求形式上的合法性。显性规则是有强制力作为保障的行为规范,同时也反映了一个时代主流的价值诉求,在我国“依法治国,实现宪政秩序”是社会发展的主流方向,在这种背景下显性规则构成了对非正式规则的有力制约,非正式规则也会努力向显性规则靠近以求自保。这也是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的原因之一,同时也是我党一直提倡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原因之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