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面孔——在WTO打官司那些人
杨国华
【关键词】WTO
【全文】
又一次来到WTO开庭。已经说不清是第多少次了。尤其是这两年,涉及中国的案件激增,我们往日内瓦跑的次数也更加频繁。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开庭已属家常便饭。
这次坐在“法官席”上的法律秘书好面熟啊!原来是2002年“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的秘书!那时我们刚加入WTO几个月,那个案件也是我们在WTO的“第一案”。记得她当时忙前忙后的,让我们对于法律秘书的职责充满了好奇。后来我们了解到,那个案件的裁决也是她主笔。八个原告一个被告,上万页的材料,众说纷纭的观点,到了她笔下,就变成了清晰简明的法律结论。这个案件的裁决,得到了上诉机构的全面支持。我在网上查找过她的信息,知道她的研究范围很广泛,写过反倾销、保障措施、政府采购、人权、环境等方面的文章。我明白,专家组审理案件,是对相关事实和法律彻底清查,往往一个案件下来,参与者都成了这个方面的专家。
开庭间歇,我上前递名片寒暄。回忆起八年前一起经历的案子,大家都很开心。她说,自己1994年就加入这个组织了,属于WTO秘书处法律司第一批人员,办理的第一个案件也就是WTO的第一个案件――“美国汽油标准案”。后来她去了总干事办公室工作,最近又回到了法律司。她说,前段时间竞争司长职位,但没有成功。我随口说道:“祝贺你”。她盯着我说:“是没有成功”。我笑着解释:这样你负担会少一些,有更多时间写文章啊。她恍然大悟,“嘿嘿”地笑。她说,这是她回到法律司以后的第一个案件。我心里想,与八年前相比,她处理案件应当更为驾轻就熟了吧。
WTO法律司司长的职位,被原上诉机构秘书处主任竞争去了。那人也非同小可,是个大大的专家,写过不少文章。曾经有一篇文章回忆过她参与处理“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上诉的经过,说那是当时WTO所遇到的工作量最大的案件,上诉机构秘书处派出了强大的团队帮助上诉机构成员工作。她从上诉机构秘书处转到法律司,我早就听说了。但我一直在想:这对将来的上诉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上诉机构秘书处与法律司之间的关系,有点是审查与被审查的关系:法律司所写裁决中的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问题,一经上诉,就要受到上诉机构秘书处的严密审查,并且上诉机构秘书处有权“维持、修改或推翻”裁决。按照WTO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这种审查与被审查的关系,理论上是上诉机构和专家组的关系。但实际上大家都明白,这背后还有两拨法律秘书之间的“较劲”。专家组是临时的,活干完就解散了,并且法律秘书对专家组在法律理解和法律论证方面的影响会更大一些,因此与上诉机构秘书处同事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法律秘书,会有更大的心理压力。而现在,上诉机构秘书处的头儿成了法律司的头儿,两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会有什么变化吗?法律司会在法律上“更加严谨”吗?上诉机构秘书处会“手下留情”吗?此外,据了解,法律司的人也有转去上诉机构秘书处工作的。那么,这对相互的工作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