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架构
市级层面为增强统筹协调的权威性,加强和组建了市禁毒办、市社区矫正办、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等三个小型精干的专业管理常设机构,代表政府指导和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依法行使专业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区县层面分别由区县禁毒办、司法局、团委负责推进禁毒、社区矫正、社区青少年工作。街镇层面由综治办、司法所、团(工)委负责为社区工作者提供必要的社区资源支持和协调,协调公安派出所对禁毒、社区矫正、轻微违法的社区青少年提供法律支持,并对社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政府出资相继注册成立了上海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三个民办非企业(非盈利)社团,作为禁毒、社区矫正、社区青少年管理社会工作的运作实体,承担政府指定的服务项目,取得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以维持日常运作和支付聘用社工的薪酬待遇。三个社团根据各自业务主管单位设定的总体工作目标,按照所承担项目的具体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自主开展社团组织的会员招聘、资格认证、职业培训、人事管理、任务安排、工作研究和业务指导等管理服务工作;在区县建立了57个社工工作站,负责本区域内所属社工的业务指导、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在街道、乡镇建立了600余个社工工作点,为开展专业化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三个社团通过公开招(选)聘,组建了一支约1400人的专业社工队伍,目前有2/3的社工已经取得了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这些社工全部派驻社区,主要是面对面地做工作对象的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等情况,依靠社区支持,帮助工作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其立足社会的信心和能力。同时,根据社区的政治资源,积极物色工作所需的社区志愿者,并开展培训和工作指导,共同做好对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社区稳定。其中禁毒社工负责对吸毒人员的定期尿检、跟踪帮教、生活关心、就业指导及禁毒宣传预防;矫正社工负责协助司法科(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和5年以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跟踪帮教、生活关心、就业指导等工作;青少年社工负责了解社区青少年动态,开展个案心理辅导服务,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工作模式
社工秉承尊重、接纳、平等的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对象家中,对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闲散青少年开展行为矫正、心理辅导、生活关心、就业指导等服务。相比政府的刚性管理,他们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有了很大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大不一样,其管理的目的往往是通过服务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