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社区社会工作,能够有效净化犯罪产生的土壤
道德观念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等是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社区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具有经济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控制功能、社会参与功能、社会互助功能等基本功能,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营造整洁优美、服务完善、秩序安定、风尚良好的新型社区环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以社区这个基本的、微观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为基点,能够有针对性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把犯罪治理的根本措施与犯罪防范与打击的直接控制措施结合起来,推动人们逐渐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形成互助互信的良好风尚,从而寻求一种有效的、操作性强的犯罪防控机制,改变过去把治本与治标两种措施分割运行的做法,减少诱发犯罪的个体因素。
二、上海以社区社会工作为突破口推进犯罪预防的探索
长期以来,实践中较多地采用清查打击、铁门铁窗等办法来防范犯罪,对社区内潜在的犯罪多发人群重视不够,管理缺位,服务不到位,致使犯罪预防工作往往处于跟不上刑案多发的被动状态。随着城市建设和企业改革的推进,“单位人”日益分化为“社会人”,社会管理、控制的难度加剧,加之人员流动性的增强,犯罪多发人群凸显。
2003年,上海有关部门开展了一项专题调研,发现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区闲散青少年已成为犯罪的高危人群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公安机关把这些高危人群作为重点人口来管理,地区综治干部也把这些人员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但由于“重打轻防”现象依然存在,一线警力配置不足、社区工作薄弱以及人户分离问题突出等,造成重点人口的脱管漏控现象严重,形成了社会对这部分人员帮教的空白点。为此,上海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运用社会化管理的思路,建立一支社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立足社区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使“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治工作方针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从源头上控制犯罪的目的。
(一)工作理念
上海充分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明确提出“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针对生活在社区中的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失业、失学、失管”的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利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社会管理优势,创新管理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各司其职、协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新格局;运用教育、挽救和“平等待人、文明执法”、“助人自助”等方法,依托专业化的社团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对社区内的特殊群体提供服务,依法助其维护合法权益,特别是帮助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摆脱所面临的困难,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从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和预防犯罪中的作用,提高城市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这本身就是社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