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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亲权履行缺失及其对策思考

  

  离异和非婚生育而造成的单亲家庭更容易引起亲权的行使问题。和双亲家庭相比,单亲家庭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就弱,经济来源减少了一半,与贫困相伴往往是单亲家庭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他们不得不面临的境况。“即使抛开贫困问题不谈,社会所持的态度也给单亲家庭带来重重压力。单亲父母意识到,只靠他们自己还不能给孩子们提供各种层次的感情”[2]。这对于处于性格成型期的未成年子女极为不利,容易使他们形成极为脆弱的性格。而那些单亲母亲家庭会更为艰难。其一,对于离异母亲来说,她们不仅要独自承受失败婚姻的感情创伤、精神痛苦,很多时候还要承担照护孩子的职责。自然地,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无论是人身照护,还是经济扶助往往会受到很大影响。其二,非婚母亲的亲权更令人担忧。生育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仅仅从未婚女性自身来说,她们要求生育权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本也无可厚非(吉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率先承认了未婚女性的生育权。)。但由于与传统文化和人伦道德不能完全相符,非婚母亲的生存环境更为艰难,生存压力更为巨大。而对于孩子来说,他们一生下来就要面对不健全的家庭,如此无助,是否公平?这种家庭环境是否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其亲权能否能得到真正的维护?这些问题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尼加拉瓜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极为典型的教训。据新华网报道,尼加拉瓜家庭部在2004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当天公布的数字说,尼加拉瓜有31%的家庭是单身母亲家庭。根据尼加拉瓜家庭部的最新统计,尼加拉瓜全国每年都有一万名左右的儿童被生父抛弃。这些失去父爱的儿童只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这给他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伤害,妨碍他们的成长。)。


  

  相对父母监护型家庭来说,在祖孙监护型家庭和单亲型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往往更容易走极端。其一,要么没有规则意识,暴力倾向性增强,人性扭曲,反社会性增加,以及由此而引发犯罪率进一步上升,整个社会的法制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而修复受损的法制秩序有时则不止一代人的功力所能成就,其成本要大大高于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成本。其二,要么性格孤僻,没有安全感。这些子女结婚成家之后,性格上的缺陷直接影响他们婚姻的质量与家庭关系的和谐(如央视《心理访谈》栏目中播出的一些访谈者的心理问题都与他们童年一次次与父母分离、颠沛流离的生活和“祖孙式”的监护模式有关。)。


  

  上述问题也许只是冰山一角,对无数有过或正在经历这种模式的人,如何维护亲权,进而建立起他们对亲人的信任感尤为令人深思。从表面上看,人身照护方面的侵害现象似乎不像经济扶助那么严重,但从长远看则是后患无穷。事实上,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不只关系到某一个家庭,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近年,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少犯罪学家都将家庭、学校和社会看做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三道防线,而家庭作为第一道防线,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十分关键。应时势所需,亲权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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