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培养选拔人才的重视是选拔人才的良好机遇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对监所检察职能日益重视,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培养选拔监所检察专业化人才有具体的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在加强监所检察队伍建设中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要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派驻检察人员”的评比活动。这一规定,为人才建设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各级检察院对监所检察工作不断重视。各级院不仅在后勤保障上投入大量资金,还将一些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监所检察队伍中,并改善了监所检察的物质装备和队伍结构。
2.监所检察业务建设的发展为人才的培养选拔奠定了重要基础
监所检察特别是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已有20多年的历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从简易到规范,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这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不足的教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均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财富,也使监所检察在长期的积累中不断成熟和发展,积淀了深厚的监所检察文化,形成了监所检察的良好业务基础和底蕴。近几年来,监所检察又大力开展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活动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以及看守所监管活动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专题检察等一系列活动,有效地纠正了违法和执法不规范现象,建立和完善了被监管人员权益保障制度,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监所检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
(1)加强制度建设。为强化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形成长效机制,上海市制定了“监所检察工作100条”,并以此为基础相继出台了看守所检察、劳教检察、监狱检察、监外罪犯执行检察等四个工作细则和相应的业务考评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监所检察规范体系和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又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不断促进监所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双提高,推动了监所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开展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上海市结合本市实际,从制度建设、工作条件、人员配备和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制定了派驻检察室等级创建和评定办法。通过等级创建活动,各派驻检察室的干部精神面貌和派驻检察工作都发生了明显改观。上海市40个派驻检察室均达到等级化标准,其中有5个被高检院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4个被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11个被评定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3个监所派出院中,有2个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1个被评为市级机关文明单位,青东农场检察院还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