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社会视野下中国刑事司法模式的现代转型
姜涛
【摘要】如何以有限的司法资源应对日益增多的犯罪,这是诉讼社会视野下国人必须直面思考的重大课题。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司法信任危机,而且也会带来更高的犯罪浪潮。因为在诉讼社会之下,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加剧,原有司法模式的弊端日益显著。因此,强化案件分类、实行多元模式,重视社会资本、重塑司法权威,改进司法模式、实行集中审理,应该成为诉讼社会视野下刑事司法模式现代转型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诉讼社会;刑事司法;司法权威;刑事和解;集中审理
【全文】
我们目前所处的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社会的发展变化不仅会带来了人们观念的变化,带来法律制度的革命,而且还给刑事司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进而造成司法制度的现代转换。随着中国诉讼案件数量的与日俱增,中国已经提前进入诉讼社会,这就给原有的刑事司法带来了新的挑战,随之而来的则是刑事司法的现代转型需求,因此把诉讼社会作为一种法学解释程式,研究中国刑事司法随之而来的时代转型,就成为当今中国学者必须直面思考的重大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作为法学解释程式的“诉讼社会”
在法学界,以所处的时代属性与特征来分析法学变革的路径,已经成为法学研究中的一种解释程式,目前中国学者已经从工业社会、风险社会;农业社会,或近代社会、现代社会、后现代社会等来研究法律或司法制度的变革问题。不难看出,这是一种比较具有解释力的法学研究程式,甚至已然成为一种法学研究的“时尚”。笔者于此并无心去评价这些研究程式的得与失、对与错,只是想借此东风,以提出一种解决中国当下刑事司法危机的新解释程式,以期能够有助于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转型。
这种新解释程式是从诉讼社会视角来定位中国刑事司法应有的现代转型。这一解释程式并非笔者首创,而是由我国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所提出,他指出,“随着各类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我国已超乎预想地提前进入‘诉讼社会’。”{1}诉讼社会是由于人类实践所导致的社会冲突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样的社会里,各类纠纷或冲突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威胁,因此,它意味着各类冲突的增长、对司法的需求增加和司法改革步伐的加大。值得注意的是,“诉讼社会”的提法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支撑。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足以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