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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WTO(修改稿)

漫谈WTO(修改稿)


杨国华;黄东黎;韩立余;史晓丽


【关键词】WTO
【全文】
  

  背景


  

  一转眼,中国加入WTO快十年了。当年,全国上上下下、各行各业轰轰烈烈谈论WTO,热热闹闹学习WTO的情景历历在目。十年来,WTO对中国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今天,我们对WTO的认识又是怎样?我们这几位从事WTO法律实务和研究的作者,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参与WTO事务的脚步,这些年来一直在跟踪有关进展情况。我们甚至笑谈,是WTO给我们创造了工作和研究的机会!因此,在中国加入WTO十周年之际,我们觉得有必要坐下来讨论一下这两个问题。


  

  我们并没有想提供明确的答案,也没有想得出“权威”的结论。事实上,我们在讨论中提出了更多的问题。我们只是想通过我们的思考,引发大家的思考,产生“抛砖引玉”的效果。


  

  以下就是座谈会的主要内容。


  

  开场白


  

  就在我们几位举行座谈会的前一周,即2010年3月9日和10日,中国诉美国禽肉案(WT/DS392)第二次听证会在瑞士日内瓦WTO总部举行。


  

  此案背景是这样的:2009年美国《农业拨款法案》(以下简称《法案》)第727节规定,拨给农业部的资金不能用于建立和实施所有跟进口中国禽肉有关的规则。这样的规定显然是歧视性的,我们将美国告到WTO,即为“美国禽肉案”。起诉后半年,美国国会修改了该法案,成为2010年《法案》第743节。该节有三段文字。第一段与原来的规定相同,仍然是“拨给农业部的资金不能用于建立和实施所有跟中进口国禽肉有关的规则”。第二段是:除非农业部长向国会提供书面承诺,在若干方面加强对进口中国禽肉的检疫。第三段是:实施本法案不得违反美国的国际义务。我们理解,2010年《法案》有两个进步。第一个是只要农业部长写信保证,该拨付款项就可以使用,而美国农业部长很快就写了这封信。很多人认为,实际上这种资金限制已经取消了。第二个是美国要遵守其国际义务。


  

  很多专家认为,中国在WTO起诉2009年美国《农业拨款法案》第727节已经胜利了,因为美国实质性修改了国内法。由于在WTO被诉就修改国内法,这样的现象在美国是极为罕见的。当然,在美国国会修改立法的过程中,美国农业部和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等行政部门起到了不少作用,而他们劝说议员修改法律的理由之一,就是美国“理亏”,并且在WTO里遭到了中国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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