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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大代表的利益冲突

  

  ③利用与会机会谋取私利


  

  参加人大会议既是代表的权利也是其义务,但是一些代表参加人大会议时对议程规定的正式活动并不感兴趣,而是借机办私事。如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些代表在按照自己的议程活动,有些人甚至违背有关规定而参加了各种社交活动,如为某些项目拉预算,会见老朋友等。”[10]一些代表把参加人大会议当成是积累社会资本的捷径,他们利用与会机会跟来自各行各业以及政府部门的代表广泛结交,为自己或所在单位谋取政策支持和建立关系网络。其中也不乏利用与会之便找机会与领导人合影等,并利用合影为谋取政治或经济利益增加筹码的现象。


  

  人大对政府的计划和预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有审查批准、监督的权力,有些代表就利用与会机会搞各种小动作,或游说其他代表,事前“通气”,在各自部门的预算或项目审批上互投赞成票,以实现特殊利益;或利用会上对政府机关的各种权力伺机换取政府在之后人大代表个人或小团体的事情上给予好处。在层级较低的地方人大,上述表现更为明显,因为代表提出的议案并不经过大会审议,就直接交给政府办理,在这样的程序下议案是少数人大代表的意志的表示,[11]更容易掺杂其私人利益。一些研究者在实证调研中发现,一些以乡镇为单位的代表团和某些利益一致的群体,已开始利用代表身份和与会机会为自己获取更大的利益,尤其是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已经有一些代表开始比较明显地提出了一些事关自身的议案或建议。例如,担任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或单独提出建议,要求改善村级干部待遇。[12]


  

  (2)闭会期间


  

  ①利用公共资产或信息谋取私利


  

  人大代表承担了一系列职责,理所应当享有一定的特殊待遇或保障。这原本是想让代表们有良好的条件来更好地履行其职能,但个别代表却利用这些优势条件或信息谋取个人私利。每年各级人大都要组织代表开展各种活动,或视察,或召开各种座谈会,或参观学习,形式多种多样。个别代表在开展活动时缺乏责任意识,没有把联系选民、为选民服务放在首位,而是将其视为休闲的机会,甚至因为消费的是公款而铺张浪费,将履行代表职责变为公费娱乐和消遣。也有极个别代表利用视察等方式为借口,变相地向视察对象索要或者收受财物或免费消费。


  

  人大代表在获悉和掌握政策信息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一方面扩大了代表的知情知政面,有利于代表职能的发挥,但同时也为人大代表的利益冲突提供了契机。他们有可能泄露或利用内部信息以换取暴利,或者是直接利用这类信息进行投资以获取非法利益。


  

  ②利用代表身份谋取私利


  

  近年来,一些私营企业主参选人大代表的积极性高涨,其中有个别人的参选目的就是想当选后利用人大代表身份为自己和企业获取私利。《瞭望东方周刊》在一篇文章中谈到了一位私企老板参选的目的就是为了生意:“企业要做大做强,如果我当了人大代表,可以融资,在纳税之类的事情上也有很多好处,工商、公安就不敢随便找我们了。”他甚至还谈到了坊间流传的当选市代表可以“贷款可以不要担保、纳税可以减免、犯罪可以保护”的信息,说“这个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肯定是很可靠的。”[13]这些说法当然不正确,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别人大代表利用代表身份谋取私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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