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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环境法制运行之文化障碍及完善

  

  此外,这种认知还表现为,政府的变革缺乏自省的内生“文化自觉”。一向所谓的改革,新政的出台,没有社会问题的外在化和社会权利的呼吁,矛盾还将累积,达到一定界点后,通过外部环境催化得以涌现。当然,不乏雄心壮志的变革,我们不难看出,迫于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在礼教与乡土情理惯性的强大阻挠下,改革呼吁方和民众往往力不从心。既得集团和合法性诉求的博弈是新政的大打折扣,前者寄希望于时间的打磨,消耗已迅速平息并没有保障机制和实施细则的制公众参与的现实障碍不仅来源于政府。那么,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自身角色转变的程度和大小。前面谈到,公众参与的“象征''''性表现与传统文化的略根性的关联。


  

  我们在批判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同时,往往忽视公众的环境主管要素。环境意识不足和放任心理对公众参与系统的良性循环来说,危害更大。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类精神领域的问题,是一切社会问题的关键。观念引导行为,法治社会,观念的变革有必要通过行为的规范和调整来重塑观念。


  

  人类一直强调征服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人类在试图征服自然的同时也给自然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如今的环境恶化、自然灾害不断,甚至有人开始怀疑世界末日的到来。


  

  环境破坏的随波逐流性也同样影响着公众的环保意识。部分公众看到他人破坏环境而却看不到应有的处罚,政府在地方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的不作为,加剧了公众对他人环境意识的信任危机,在缺乏“正人先正己”勇气的情况下,即使破坏了环境也没有任何负罪感。环境教育的普及性及从小对公众环境教育的不到位也同样制约着公众环境意识的增强。并且,大多数公众认为,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扮演着主要角色,环境污染状况的好转也主要取决于政府采取的措施,这种“政府依赖型”的环保意识,对公众增强环保意识、参与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来说无疑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即传统文化的劣根性在影响着公众的环境意识。另外,价值规范的冲突,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之间的矛盾也加剧了公众环保的放任心理,在矛盾中,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占据了上风,这使得公众的环保心理感到无所适从,其后果是对环保守法的放任。


  

  最后,宣传教育形式和观念刺激方式往往是决定人类如何看待,对待环境问题的关键。行为科学与社会心理学观点认为视觉的,味觉的等直接感官刺激更能激发人类对环境污染的觉醒,更能“触景惊心”。我们习惯于互联网上的图片和书本上的被动灌输,习惯于环境事件的媒体披露,还远没现实的接触,去实地感受土壤干旱,水土流失,江湖污染,垃圾围城,石油泄露,核污染等场景。相比较而言,环境污染和损害地区的社区居民环保危机意识更强,环保行为和自我反思更加自觉。英美等发达国家大量的NGO和高校协会实施环境教育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前提就是要“亲临现场”,孩子从小不仅要亲近大自然,也要“亲近污染源”。


  

  公众参与每前进一小步,文化沟壑就需要逾越一大步。


  

  三、环境法制完善之文化路径


  

  环境文化,通俗的讲,就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文化。环境法就是自然法则的社会法法。中国山地占全国总面积三分之二。自东向西的三大阶梯缔造了主要江河西水东流的基本态势,汹涌澎湃的江河之水把中华民族紧紧相联,这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孕育了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乃至中华文化,形成了大中华特有的民族性格与伦理体系。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便是对中华民族大好河山的挚爱,便是对中华民族地理环境统一性的认同,便是对中华民族团结稳定的奉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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