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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环境法制运行之文化障碍及完善

  

  其次,家本位的世界观和个人小圈子主义等亲等秩序成为阻碍环保法制生态透明,公正运转的关键。一方面,纲常伦理不仅是家庭伦理秩序的调节器,还是社会规则的处理方式。反映着对我国社会传统文化意义下的的立法、执法、司法认知。法制运行,在农村,很大程度上是这种家庭环境认知的外部化。宗法制度下的家本位观突出家族的延续,在农村表现更为突出。这对于传统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时至今日还有着未定婚姻家庭关系的作用。一旦"中庸化'''',礼德法常常结合在一起,后者只有在迎合强两者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价值。依据三代家本位的世界观,任何已有的社会资源都是可以传递的,包括政治资源在内,也就不难解释时下的人才选拔机制的重重困难了。利益方面,伦理秩序是差等秩序,是划圈子的,‘每个人以己为中心推出去,和其他的圈子发生关系,不是网状的,一个平面上的”,这种关系在法治社会在熟人之间和生人之间往往画出不同的函数轨迹。不同的部门,组织,团体内部都是划圈子的,当面对共同的外部环境时,各自的小圈子得以融合。“刑不可知,则威不测”,一项决议在形式上运输到达前有权机关已经达成了既定安排。这种决策明暗两线运行模式具有鲜明的利益倾向。在同大众和相对人的非均衡博弈中,决策则成为宣传教育的手段,变相谋利的工具。政府和公民作为两个圈子,一旦牵涉公共问题,决策,执行和实施就会出现所谓的名义角色和实质决策分化问题,事实上更重要的是如何实现实质角色广泛意义上的社会文化认同。


  

  最后,制度目标的相对稳定性、长期性和领导者短期功利化的矛盾长期存在,社会问题的历史性、现代性和未来性“剪不断理还乱''''。我们不难发现,在领导者扮演角色的国家,制度目标的想对无限性和领导者任期有限性的矛盾一直存在。这种现象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很普遍。环保部门领导集体的短视主义和眼前利益主义和这种矛盾现象息息相关。


  

  (三)公众参与层面


  

  公众参与的文化困境主要与政府对环境文化和政治稳定的关系认知,以及公众的环境意识,环境心理等观念相关。当代中国现实语境下,两者无所谓轻重,同样重要。


  

  这种认知首先体现在,当环境政治经济等宏观议题摆在在政府面前时,环境问题的价值序列往往滞后。政府的行动告诉我们,环保优先仅仅停留在口号。一旦环境参与社会化,往往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乃至政治稳定的敏感话题。在政府看来,参与就意味着群体事件,意味着监督,实则做贼心虚的心理表现。这种恐慌源于长期中国式政治生态的官民对立,互信机制的确实。于是,大量的合法的利益表达在强有力的利益集团面前,得不到保护。公众参与的最基本前提首先是获得信息。获得渠道主要依赖于政府信息发布。现有的“刑不可知,则威不测"的内部考评机制下,社会权利的严重匮乏,政府观念惯性使得突破“理性的经济政府”举步维艰。


  

  其次,这种认知表现为,政府官员的文化偏见--“素质决定论者”。按照“素质决定论者”的理论,民众的素质不达到一定的程度,不能搞民主,一搞就会乱,因为民众的素质不足以让他们为自己做主。如果民众的素质达到了欧美的程度,或者至少超过现在的俄罗斯人与印度人的话,民主才适合我们,民主才是好民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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