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理性选择
马进保
【摘要】刑事诉讼权利
宪法保护始于近代国家,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考察美国“权利法案”等
宪法性文件确立的人权保护理念和
宪法性权利可诉制度,所展现的是程序正义的价值取向。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权利的同时也设置有诉讼权利特殊保护条款,为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需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在审慎借鉴中逐步调整刑事诉讼权利
宪法保护的力度。
【关键词】刑事诉讼权利;人权保障;宪政制度;违宪审查
【全文】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现代刑事司法两个并行不悖的价值目标。在新宪政理论[1]的影响不断扩大,公民权利意识迅速增强的今天,积极关注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国际趋势,可以为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提供新的视野和研究平台。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命题,是学界对司法人权保障所作的理论概括,尤其是自美国“权利法案”将刑事诉权上升为宪法权利之后,司法权与公民权的高位阶统一已成为法治的新看点。从该国的司法实务来看,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属于基本操作规则,极少有不涉及“权利法案”的诉讼行为。因此,包括美国社会学家在内的许多学者在谈及此题时都热衷于从宪法的角度进行论证,该国的许多教科书甚至将刑事诉讼称之为宪法性刑事诉讼程序(Constitutional Criminal Procedure)。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已触及价值平衡等敏感问题时,如何有效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特别是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已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本文试图以此为切入点,在分析国际趋势的同时,探索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实现方式,以期能有益于我国的法治现代化进程。
一、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基本涵义
法学界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就是将刑事诉讼所涉及的私权上升到宪法高度,使之成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并通过建立相应的侵权救济机制,来确保这些权利得以实现。其内涵可作如下概括:
(一)刑事诉权宪法保护是以人权保障为价值取向。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是衡量其文明程度和政治民主的重要标杆,也是评价该国刑事司法是否符合国际准则的客观依据。由于刑事诉讼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因此,为确保司法权能公平、公正的行使,一些国家开始将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规定在宪法之中,使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在保障人权上呈现出密切交织的关系。而司法实践中最易受到公权力侵害的诉讼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确保其诉权不受非法侵害也就成为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重点。此外,受刑事追诉人所享有的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它不仅涵盖了程序性权利,还包括罪刑法定、罚当其罪等实体性权利,重视并兼顾两方面的因素,才符合人权保护的基本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