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为什么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解决的问题能够通过犯罪动机予以解决呢?这是因为“按照唯物主义的理解,人的任何行为,其中包括犯罪行为,都是具有因果制约性的。而这些原因并不在主体自身,而在主体参与的生活和活动的社会关系之中”。[39]同样,就期待可能性理论而言,正是在考虑到行为人实施的社会危害行为的特殊情况对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影响,才得出行为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结论。然而,这些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特殊情况,按照心理责任论的观点,恰恰对行为人的动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且动机不同会最终导致罪过不同,进而会影响到行为人承担的刑事责任。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产生,以至于最终产生的规范责任论,无非是将这种对行为人动机产生重要影响的特殊的客观条件,转化为法官对行为人的评价,或者说,在规范责任论的创造过程中,将客观存在的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的心理关系,转化为法官对行为人罪过的评价而已。这一转化过程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将作为客观存在的罪过,转变为法院对行为人的评价的主观范畴了。
在我国通说的犯罪论体系中,有关用期待可能性理论解决的问题,完全可以在犯罪动机中予以研究。也就是说,这类问题只能是影响量刑的酌定情节,绝对不能变成决定罪与非罪的重要因素。“动机和目的可以理解为只是说明行为人责任程度较轻,并不能因此抹杀行为人主观上对犯罪行为和后果有认识这种客观事实”。[40]“动机和目的在个别情形下可以作为特殊的减轻情节而成为判处比俄罗斯联邦刑法分则条款规定的制裁较轻的刑罚的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64条)或者是作出免除刑事责任或刑罚的决定的根据”。[41]因此,笔者认为,动机影响着行为人的罪过程度,故在量刑上应予考虑,可对行为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结论
通过上述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同我国刑法罪过理论,以及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关系的分析表明:期待可能性理论同我国通说的心理责任论不能相容,因此在以心理责任论为通说的俄罗斯和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都没有该理论的位置;在我国刑法上,部分学者声称的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来阐释的部分条款,也并非是因使用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结果;在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用期待可能性理论解决的相关问题,完全可以置于犯罪动机之下进行解决。因此,我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应当否定期待可能性理论。
【作者简介】
龙长海,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
【注释】黎宏:《日本
刑法精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25页。
陈兴良:《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3期。
0. л. пy6оBиK. BиHa B Hemeuкom yroлoBHOM пpase//IlpaBOBeдeHиe,1993 , No 3. C. 104.
前引,第76页。
陈兴良:《期待可能性的体系性地位—以罪责构造的变动为线索的考察》,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5期。
пиOHTкoacкиk A. A. yчeниe o пpecTyплeaии.-M.:TocyapcrBeHHoe и3дaTeлbCTвоюpидичecкoй лиTepaTypbI, 1961,C. 324
何秉松、科米萨罗夫、科罗别耶夫主编:《中国与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46页。
前引,第77页。
前引,第88页。
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4-195页。
前引,第327页。
前引,第325页。
A. A皮昂特科夫斯基:《苏联
刑法科学史》,曹子丹等译,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73页。
前引,第74页。
前引,第75页。
前引,第329页。
лyHeeB B. B. CyбъeKTиBHoe BMeaeHMe. MocKBa. Cпapk,2000,C.29.
Hasapeaxo r. B. BMHa B yrOROBHOM пpase: MosoTpaфaя. -Opeл, 1996, C. 19
前引,第328页。
前引,第330页。
前引,第323页。
前引,第329页。
前引,第78页。
参见Kosлoв A. л. пoняTиe пpeczyплeuия-CUъ.:1I3пareлbcTBO 《10pи ичecкий цeHTp пpecc》,2004,C.555;前引,第22页。
Papor A. и. KBaaификauия пpecryплeHий пo cy6beKTиBHbIM пpи3HaкaM. -C116.:H3uaTeJIbCTBO 《юpидичecкий ueHxp пpecc》,2002, C. 64 ; Papor A. и. CyбъeкTuBHая cropoнaиквалификaция пpecryплeний . Mocкsa. 000 《lpoфo6pasosaпиe》,2001,C.14.
参见高铭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09页。
参见沈腾:《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张明楷:《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1期。
前引,第344页。
жaлинcкий A. з. CospeMeHнoe HeMegкoe yroлoBное пpaso.-M.:TK Beл6и, H3д-вo пpocпeкr, 2004, C. 219.
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603页。
杨兴培:《期待可能性的
刑法实践批评》,载《东方法学》2008年第4期。
许章润:《六事集》,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8页。
前引。
前引,第74页。
何秉松主编:《
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409页。
前引,第74页。
参见黎宏:《
刑法总论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59-362页
лyнees B. B. MoTивация пpecTyпнoro пoBeпeaия. -M:Hayкa, 1991, C. 146.
前引,第351页。
前引,第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