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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权威主义、立宪政体与东亚法治转型

  

  新权威主义政治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仅仅是第三世界后发展国家在早期现代化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一种特殊政治形态,是现代化过渡时期的暂时现象。在低度政治参与的条件下,新权威主义政体的政治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对大众传媒、集会、结社等公共领域的控制,以及执政党对各级政权、选举过程的有效掌控来实现的。从发展社会学的角度看,这种低参与度的体制有助于抑制过度政治参与膨胀,保证改革启动期所需要的政治稳定,然而却也无法避免权力配置封闭性所造成的政治腐败和权力失范。新权威主义政体无疑对这些内生性矛盾缺乏自我调节能力。社会结构深层次矛盾如果持续积累,就会极大削弱大众对社会体制的政治认同,从而造成转型时期的政治合法性危机。所以,虽然新权威主义政治确立了现代政党体制和技术官僚制度,但其实质在于始终不放弃利益集团对国家的独占形式,并充分运用国家的暴力潜能来维持少数人统治的特殊地位。政府主导、国家深度介入经济过程的发展模式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也助长了少数权贵、财阀势力集团的形成,大规模、弥漫性的寻租行为几乎到处可见。譬如韩国前总统卢泰愚执政期间,共收取多达2359亿韩元(约合3亿美元)的贿赂,青瓦台总统府成了政界与财阀进行钱权交易的场所;同时期印度尼西亚的苏哈托政权则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贪污集团,其家族垄断了国家经济命脉,掌控着包括金融、贸易、投资、税收在内的众多经济大权,权力高层腐败严重。这些积重难返的政治弊端提供了东亚政治转型的动力机制。但更为重要是,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社会的持续分化,作为民主化中坚力量的中产阶级不断壮大,公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削弱了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打开了新权威主义政治的缺口,逐渐改变着原有的政治生态。所以亨廷顿才断言,“从长远的观点看,经济发展将为民主政权创造基础。从短期看,迅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危机会瓦解权威政权。”{7}(P82)当民主逐渐成为全社会大多数成员所追求的政治目标,曾经柔化了的权威政治体制不能再作为民主的替代品时,政治转型的趋势就是不可逆转的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一股宪法改革的浪潮。菲律宾、台湾地区、韩国、泰国等许多东亚权威政治体制也先后步入了转型期,不同程度地开始了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形成了一股民主化潮流,并且成为世界民主化第三次浪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政治转型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政治体制的制度化程度不断提高,强人统治色彩日渐淡化,政治权威的基础逐步回归宪法规范,政府更迭、政治运作愈加注重法治,军人政权纷纷向文人政权转变,军队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弱。”{8}譬如1986年菲律宾重建了文人政权;泰国1992年“五月风暴”后,建立了新一届文人政府;1992年金泳三当选为韩国总统,标志着军人政权的结束。第二,从一党制逐步走向政党竞争性选举。譬如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放党禁,逐步完成了向政党竞争制的转变;韩国的金泳三、金大中都是以反对党身份当选为总统。第三,“伴随制度化参与渠道的建立和扩大以及政治文化的发展,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个人自由、个人权利观念增强,立法系统的发展削弱了行政系统的主导地位,议会日益成为社会各种利益及其代表讨价还价的场所。”{8}虽然这一转型步履蹒跚,但多元民主体制的雏形已初步或大体上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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