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现实的范围及追问

  

  2.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对分离、审批权与处罚权相互制约的行政管理机制是否科学?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后,就会出现有的行政机关只行使某一方面的审批权、管理权,而另外的行政机关来行使这方面的监督权、处罚权,这样的体制是否科学?这是被质疑的主要问题之一。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探索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对分离、审批权与处罚权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按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在特定行政管理领域,决策权与执行权、审批权与处罚权分别由不同行政机关行使,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衡关系,防止行政权滥用。实践证明,在行政系统内部,通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基本达到了这个目标。


  

  在这方面,美国的海洋保护管理的执法制度值得我们借鉴。美国的海岸线较长,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沿海地区,全国GNP的1/3产自沿海地区,因此沿海地区经济开发与海洋保护管理的矛盾十分突出。对此,上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体系完整的海洋管理制度。其中,《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美国国家环保局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972年清洁水法》规定美国国家环保局负责制定排污标准并实施排污许可制度;《1990年油污染法》规定建立油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制度,与其配套的《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义务法案(超级基金法)》则规定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负责分析和评估污染事件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的损害;《海岸带管理法》规定由美国国海洋大气局负责海岸带管理规划工作;《国家海岸监测法》、《国家污染沉积管理法》规定由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和国家环保局共同制定并实施海岸水质监测计划,定期分析有关数据,了解海岸生态系统水质状况。尽管以上法律规定的海洋保护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审批等职能分别由美国国家环保局、国家海洋大气局等部门承担,但是海洋保护管理的执法工作则由美国海岸警备队统一负责,这支队伍具有双重身份,同时接受美国交通部和国防部的领导,平时隶属于交通部,是行政执法机构;战时则隶属于国防部,归属海军系列。美国的海洋保护管理执法制度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证明通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来实现不同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由一个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执行多部法律、法规,还可以起到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目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