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众参与缺乏组织依托
与国外的公众参与模式相比,缺乏组织化依托是我国公众参与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系统的力量过于强大,社会系统的力量又过于薄弱,导致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活动具有典型的行政化倾向,这个问题在全国的大部分范围内具有普遍性。在东城区,公众参与的活动一般依赖于各种“行政化组织”,例如居委会、工会、妇联、工商联、工作单位等等,这些组织一般是在政府扶持下、靠政府拨款维持生存,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因此公众参与活动就会受到制约。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组织”对公众个体的控制和约束力量越来越弱化,旧有的管理秩序受到冲击,而新的秩序—非政府的第三方力量尚未确立,这也导致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活动,特别是公众成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处于无序状态。
2.信息不对称
近年来,东城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不斐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尤其决策信息公开方面仍有薄弱之处,而政府在政策制定和行政决策过程中信息资源封闭,就会使这一过程存在许多难以预见的因素。政策信息的不对称和渠道不畅,造成公众或政策对象不能准确理解政策的价值目标,缺乏对政府政策的认同感,从而无法对政策制定或政策调整发表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使公众参与的热情和效力大大降低。知情是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和行政决策的前提,无知情权就不可能真正地参与和监督。
3.参与渠道较少、参与方式单一
从前述公众参与方式可以看出,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等,在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访、领导接待日等,作为我党一个有特色的权利救济途径,在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联系,克服领导机关和领导者官僚作风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层面上,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决策意见的执行及监督等方面,东城区为利益相关的公众提供的参与渠道较少,方式较单一。比如,东城区目前主要采用的是听证会形式,并存在着召开次数少、适用范围不广、组织层级不高等问题。关于信息公开、咨询论证等制度,虽与公众参与机制关系密切,但究其本身并非渠道。
4.制度化、程序化的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决策不应仅停留在依法决策阶段,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理念更需得到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是实现民主、科学决策的主要方式。如前所述,东城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方式并不少,各种参与制度也分别散见于不同的文件规范中,但是如何对现有的公众参与方式和制度进行系统化、一体化的整合,使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常态,实现全流程参与,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三位一体的行政决策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