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加快保险公司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多家保险公司积极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优化了股权结构,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改善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在中国金融领域中,保险业开放力度最大,开放领域最广。目前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4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00馀家营业机构,外资进入已经没有地域限制,业务领域也基本放开。通过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和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中国保险业全面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促进了保险市场竞争,提高了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其次是深化保险业务经营体制改革,培育合理分工、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例如,随着保险业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提升,发展了专门经营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农业保险的公司,促进了市场细分。同时,保险中介市场也逐步发育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功能相对完善、分工比较合理,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
第三是改善保险监管体制,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在保险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立足保险业发展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初步建立了以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同时,建立起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五道防线。此外,还完善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建立了市场化的风险救助机制。
第四是深化保险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从资金运用体制看,保险资金基本实现了专业化集中运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无到有,现已达到10家,管理资产占保险业全部资产的82.6%。从资金运用结构看,保险资金的运用实现了从银行存款为主向债券投资为主的转变。
3.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首先,保险业作为经济的“助推器”,在刺激消费、促进出口、保障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共计赔付保险金9000多亿元,有效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支持了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同时,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也不断提高。为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对外贸易与投资达1000多亿美元,为5000多家企业提供了风险保障服务。目前,保险机构已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重要机构投资者,成为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