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刑法中正当防卫概念之比较研究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刑法中正当防卫概念之比较研究


田宏杰


【摘要】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既有共同之处,又存在着差异。导致这些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内地刑法是从正当防卫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的角度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规定的,而香港刑法则是将正当防卫视为在紧急情况下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加以规定的。因而内地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是持一种积极的鼓励和支持的态度,而香港刑法则是持一种消极的限制态度。
【关键词】刑法;正当防卫;概念;比较研究
【全文】
  

  正当防卫制度作为最古老的一种辩护制度,历来是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法理论关注的焦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区也不例外。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特区关于正当防卫制度诸方面的规定,都带有鲜明的普通法系的烙印,与内地刑法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拟对两地正当防卫这一概念的内涵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希望能对两地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与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加强有所裨益。


  

  一、中国内地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


  

  内地现行《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从内地现行公开出版或内部使用的十几种刑法专著、教科书以及许多论文对正当防卫所下的定义来看,提法有很多种,择其典型的表述有如下几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