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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恐怖主义与防御机制

正当防卫、恐怖主义与防御机制


萨利姆·埃·萨耶格


【摘要】国际秩序面临恐怖主义的威胁,对此应采取恰当的应对方式。面对恐怖主义的威胁,超级大国倾向于实施自卫;但在威胁成形之前,各国更愿意在国家主权范围内动用警察进行防范。可是,这些做法都不足以应对今天的恐怖主义——一种超越疆界限制的全球性威胁。正确的方式是同时动用警察和军队,通过对国际恐怖主义的预防、防御和镇压,与之展开各种形式的合法斗争。反恐行动的法律基础是联合国,只有在联合国的框架内才能使之合法而有效。国际反恐斗争要服务于所有国家的利益,既包括超级大国,也包括弱小国家。
【关键词】联合国;正当防卫;集体安全;恐怖主义;军事斗争
【全文】
  

  面对恐怖主义的威胁,人类需要什么样的集体安全?这不是个新问题,但至今悬而未决。


  

  苏联解体给巴尔干和中亚地区遗留的冲突尚未解决,恐怖主义这一难以名状的全球性问题就又摆在了人们面前。它所带来的后果是全球性的。因为任何有组织的集体,包括国家,都关注其文明的延续。文明产生于秩序,秩序是文明的表现,通过对秩序的维持来捍卫文明——如今却并无把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缺乏关于敌人及其盟友,以及他们的意图、计划、手段、武器等方面的准确信息),与那些看不见的对手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其结果只能是妥协让步,任何解决问题的尝试都意味着对国家责任的放弃。于是,通过和平渠道来改变现状只能是徒劳[1]。国家本不善于应对风险,也不会去冒任何风险,它只能在“正当防卫”的名义下动用一切手段进行回应。


  

  “正当防卫”这一国际法概念自从文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它是每个有组织的集体(即后来的国家)保护其组成要素的天赋权利。一旦其国民、领土或者政府成为“侵略的对象”,国家有权援引联合国宪章第51条中规定的自卫权原则来抵抗侵略。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是一个有明确定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国家自行动武“伸张正义”的行为,而后者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国际关系中原则上禁止国家动用武力,任何武装行动都必须在联合国安理会的领导下,在集体安全体系的框架内协商进行,而正当防卫是唯一的例外。然而,在目前的条件下,正当防卫原则似乎并不适用,这就为集体安全体系的调整提供了契机。


  

  一、“正当防卫”适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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