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姚莉,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注释】参见王建源:《迈向对话的正义—协商性司法的制度逻辑及本土实践》,载王平主编:《恢复性司法论坛》(2007年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58页。
〔荷〕彼得·巴尔:《商谈伦理学与刑事诉讼中的人权》,载马修·德夫林编:《哈贝马斯、现代性与法》,高鸿钧译,清华大学出版社.第123-124页。
马明亮:《协商性司法—一种新程序主义理念》,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74页。
唐力:《论协商性司法的理论基础》,载《现代法学》2008年第6期。
史蒂. C·赛门:《欧洲刑事司法改革趋势》,载陈光中等主编:《比较与借鉴:从各国经验看中国
刑事诉讼法改革路径—比较刑事诉讼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3页。
Bernd SchUnemann:《欧洲及德国刑事诉讼制度之近期发展》,2009年9月14日在台湾政治大学的演讲材料。
George Fisher, Plea Bargaining'' s Triumph ,109 Yale L. J. 857 (2000)转引自吕清:《审判外刑事案件处理方式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59-60页。
马克·格兰特:《审判,诉讼及相关现象》,李满奎译,载徐听主编:《司法程序的实证研究(第二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277页。
张智辉主编:《辩诉交易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
前引,马克·格兰特文。
樊祟义等主编:《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17页。
前引,Bernd SchUnemann文。
〔美〕乔治·F·科尔:《美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载《法学译丛》1980年第4期。
前引,马克·格兰特文。
韦恩·R·拉费弗、杰罗德·H·伊斯雷尔、南西·J·金:《
刑事诉讼法(下册)》,卞建林、沙丽金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76页。
有美国学者分析认为,“甚至不参与直接交易的法官也对答辩交易产生巨大的影响。法官提供给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有助于订立协议条款的反馈信息,例如一位常规拒绝检察官的一级毒品罪犯缓刑建议的法官事实上改变了案件的交易程序。最终辩护律师和检察官都知道建议不可能被接受。据此,辩护律师不可能接受这种让步(因为其结果不是让步),并且检察官为了得到有罪答辩而被迫提供其他类型的让步。”参见爱伦·豪切斯泰勒·斯黛丽、南希·弗兰克:《美国刑事法院诉讼程序》,陈卫东、徐美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美〕约书亚·德雷斯勒、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86页。
参见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事诉讼程序》,岳礼玲、温小洁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0页。
参见〔德〕约阿西姆·赫尔曼:《协商性司法—德国刑事程序中的辩诉交易?》,程雷译,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2期。
参见《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14 - 315页。
参见吕清:《辩诉交易制度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发展》,载崔敏主编:《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56页。
参见陈瑞华:《美国辩诉交易程序与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之比较(下)》,载《政法论坛》1995年第4期。
王兆鹏:《新刑诉·新思维》,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201页。
R·科特雷尔:《存在法律移植的逻辑吗?》,载D.奈尔肯、J.菲斯特编:《法律移植与法律文化》,高鸿钧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7页。
张建伟:《司法竞技主义—英美诉讼传统与中国庭审方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