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案件绝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农村邻里之间或生活交往中,双方今后还将长期相处。人民法庭一般都已形成处理这些类型案件的模式。如法庭10(甘肃后官寨)“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质,抓住矛盾实质,进行调解。如伤害赔偿案件,抓住赔偿中‘赔不赔’、‘赔多少’、‘何时赔’这三个关键环节进行调解;离婚案件把握‘感情’这一主线,就‘和好’、‘离异’、‘怎么离’进行调解;债务案件围绕‘偿付’这一本质,就‘还多少’、‘如何还’、‘何时还’进行调解等。由于抓住了问题的本质,案件调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再如法庭17(青海高庙)对离婚案件的处理已具有丰富的经验:
例7:近几年,离婚案件增多,每个案件到了高庙法庭,法官们尽量做调解工作,对男女双方晓以利弊,劝他们善待婚姻,珍惜亲情,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遗憾终身。调解是一门艺术,掌握和运用不好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而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是矛盾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双方的对立情绪较大才起诉到法院来的,因此,这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往往难度更大。高庙法庭的法官们则灵活运用语言艺术,善于抓住当事人的‘痛处’,做工作,一步步,一点点地清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缓解矛盾,最后使他们达成和解。五年中,高庙法庭共使282对夫妻重新和好。
但是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些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开始出现新的类型。法庭25(广东东城)“各种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法庭27(上海陆家嘴)“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层出不穷。”法庭29(宁夏河滨)“面对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日趋复杂的局面。”法庭15(北京双桥)更为突出:
例8:2003年,双桥法庭审结了一批广为社会关注的疑难复杂案件:北京市首例患者状告医院侵犯隐私权、知情权案,市人大代表关注的‘老头队’请求返还财产案,北京市首例动物竞技比赛引起的纠纷案……,办案法官凭借深厚的业务功底出色的解决了法律难题,也赢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同。
我们可以看到,这几个法庭大部分位于经济发达地区,法庭15(北京双桥)还处于城乡结合部。同时,原有类型的案件也逐渐变得更为复杂。法庭23(河北长城大街)“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调研文章,为审理新类型、新特点的婚姻纠纷案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五、人民法庭案件受理的特点
通过分析材料,可以发现32个先进人民法庭的案件受理具有以下特点:
1.人民法庭案件受理的数量不断增加。从现有材料分析,总体而言,32个先进人民法庭受案数量逐年增加,如法庭15(北京双桥)受理案件数2002年为1682件,2003年则为1865件。法庭11(云南娜姑)结案数1998年为298件,1999年为352件,2000年上升为717件;2001年更高达947件;2002年有所下降,也有632件。法庭18(陕西马蹄沟)2002年结案数为201件,2003年则为338件。法庭1(内蒙古那吉)材料指出,警力不足与案件多而逐年上升的工作繁忙矛盾十分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法庭案件受理数量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