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土地流转现状研究

  

  3.建立健全以仲裁为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机制


  

  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具有程序简便、费用低廉、快捷解决争议等特点。这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了一个相对规范、统一的法律制度。2009年2月21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河北省要依法尽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的地方,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法开展土地承包仲裁员培训。河北省尽快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


  

  (四)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制


  

  当前,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低效率的直接原因在于缺乏规范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土地流转市场。据我们河北调查大部分县、乡均未设立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联的评估、咨询中介机构。


  

  1.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


  

  要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起到农地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并制定土地项目编号、名称、权属类别、区位、面积、流转方式、参考价格等,受理农村土地物权交易的委托,提供多种流转方式供农民选择。建立和公开土地供需和价格信息网络,实现与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农地流转交易中心应引进拍卖行、农地流转中介经纪组织作为运作主体,还要引入投资、法律、评估、保险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


  

  2.建立科学的农地评定、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


  

  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缺少对土地升值的预见性。因此,我们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要合理评估土地价值,增强合同的科学性、严肃性,保证农民能够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因此建立土地估价,即成立或授权民间专业的土地估价机构,对不同所有者所有的土地进行估价,合法的估价机构对土地做出的估价具有法效,是土地交易价格的法定依据,也是依法纳税的法定依据。2009年2月25日,河北省首个县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心在迁安成立,这标志着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又迈出了一步。河北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是土地流转规模化的关键,应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建立流转服务组织,可以乡镇经管站或农技推广站为依托组建土地流转中心。


  

  (五)推进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制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因素。中国农村土地承载着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它既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又是中国农民的生活保障。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和规范实行后,并未明显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量的发生,究其根本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强保障”的特性。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极大地束缚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限制了农村土地的流转,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救济制度、户籍制度等相关的制度,从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