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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幕府制度的特征、形态和变迁

  

  由此推论,并不是因为我们对军府中存在的制度作了上述抽象,从而将幕府制度泛化,而是基于下述事实:


  

  首先,我国古代国家在很长历史时期里在政治运作上为“兵民合治”;在政治控制系统上是军政系统和行政系统合二为一。据《六典通考》云:“古者寓兵于农,将寓于卿,有事命卿为将,……乡遂之民皆军,属司徒;四时之田皆兵,属司马。”[6]章潢《图书编》亦说:“战国以前,军士在于闾里。有事焉而简稽;有时焉而教习。……其所处军置吏之名一随于乡党;惟出师行营,则以部队裨校之号,一切为殊。”[7]可见,其时军政系统与行政系统是混而不分的。战国以后,虽然有常备兵役,但政治运作体制依然是兵民不分,尤其是散布在各地的兵役,由郡负责管理与监察。《汉书·百官云卿表》记载:“郡守,秦官,掌治其郡,……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每郡置太守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可见,秦汉时代的郡,并不象后世省、府那样单纯地治民,而是兵民合治的。林駉《古今源流至论》云:“汉之兵财在于郡守,故郡守得以伸其权。……夫汉内郡甲卒掌于郡尉,边郡兵官属于长史,守若无与于兵。然都试之讲,太守会之;虎符之调,太守分之,……则一郡之兵,守得以自将也。千乘、河东均输有官,雁门、沃阳榷盐有丞,守若无与于财。然苇蒲之入,郡得取之;廪牺之钱,郡得藏之,……则一郡之财,守得以自用也。”[8]又云:“汉兵大计皆在郡国。内而宿卫皆取郡国,外而征伐亦取郡国;然都试之役,太守、都尉事也,而县之令长、丞、 尉,必欲俱会……”[9]亦说明汉代的郡政包含军政的内容。因此,在战国秦汉时代国家政治的运作兵民不分的格局中,幕府制度也就不仅仅是军事将领拥有高度自主权的制度,而是执政长官拥有行政(包括军政和民政)自主权的制度。所以,《册府元龟·幕府部总序》说:“汉丞相三公开府,置掾史;司隶、刺史有从事史;佐京尹、守、相有掾史曹属,皆幕府之职也。”


  

  大体说来,秦汉以降,国家政治总是以军事威力作为控制社会的基本手段,因而在运作体制上一直实行兵民合治,地方行政长官既掌有治民的权力,又握有军政大权。明代以后,地方政治在兵事与民事的分理上才格局分明。但直到清代,军政与民政的分离始终是不彻底的。


  

  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在战国之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地方行政机构以及中央政府与负有征战使命的将军的军府,在用人自主权上完全相同。


  

  关于将军军府的用人自主问题,前引《史记·李牧传》以及《后汉书·班固传》“幕府新开,广延群俊;四方之士,颠倒衣裳”的记载,已然说明战国秦汉时代将军拥有用人自主权。此外的情况如何?章如愚《群书考索》云:“汉有辟除之制,有尚书选部,自县令以上始赴尚书调选,其余郡县之属吏,至于公府之掾曹,各自辟于其长;其诸侯王国自内史以下,亦皆得以自除。”[10]可见,所谓“便宜置吏”,并不是军府的特权。《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五“幕府奏辟”条云:“汉制:公府之掾佐、郡邑之属吏、诸侯王国之内史以下,皆得辟于其长。故曹参为相国,择郡国吏 ,召除为丞相史(前曹参传);匡衡为丞相,署陆赐集曹掾(匡衡传),此相府所辟也。何武以大司空辟鲍宣为西曹掾(鲍宣传),史高以大司马辟匡衡为议曹史(匡衡传),大司空、大司马府所辟也。属吏之辟于郡县,则如周景以刺史而辟陈蕃为别驾(后陈蕃传),王涣以考城令而辟仇香为主簿是也(仇香传)。内史以下之辟于诸侯王国,则如赵王张敖以田叔为郎中(田叔传),齐王襄以魏勃为将军是也(齐王襄传)。”可见,在汉代军府之外,几乎所有政府机构中,都可以自主用人,即拥有组织人事的自主权。


  

  在古代军府中,将帅拥有军政自主权。其军政自主权包括人事、财政和赏罚和军事决策指挥权。毫无疑义,就军事行为而言,军事决策指挥权是将帅整个自主权的核心。但就军府机构而言,“便宜置吏”的权力是其整个权力的基础。换言之,军府组织是军事活动的基础。当然,这里考虑的是复杂的军事活动。在复杂的军事活动中,军事组织总有两个部分:一是兵营组织;一是军府组织。而从军政而言,军府组织是整个军事活动更为基本的要素。在一次较为复杂的军事活动中,兵力的足够配备固然关系到战争的胜负,但将帅一人的智力、精力和体力也不足以操纵整个军事活动。换言之,军政需要建立军府、配备僚属来实施;诸如市租输纳飨士和军功爵赏等等军政行为,需要将帅幕下的军吏来运作。同样,秦汉时代,在我们通常称之为“行政系统”的政府机构中,就行政权力体系(包括司法权、财政权和组织人事权等等)而言,组织人事权也是其基本的权力。在国家对社会的政治控制和行政系统的行政控制中,无一不是通过组成行之有效的组织机构,来实现这些控制的。这用传统的政治术语讲,就是“用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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