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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视角下的我国警察行政权

【作者简介】
黄学贤,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进文,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释】黄学贤,崔进文·警察行政权概念厘定·东方法学,2009 (4):29.
韩国权·公安机关是“三性合一”的特殊机关·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2 (5):10-12.
这21类是:(1)公共场所治安管理(2)特种行业管理;(3)危险物品管理;(4)社会丑恶现象管理;(5)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6)大型活动治安管理;(7)枪支管理;(8)保安服务业管理;(9)安防产品管理;(10)内部单位治安管理;(11)协助其它行政管理;(12)治安案件查处;(13)治安灾害事故查处;(14)治安事件处置;(15)巡逻;(16)户政管理;(17)道路交通管理;(18)消防管理;(19)出入境管理;(20)边防管理;(2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宋万年·外国警察百科全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0:1010.
伯特兰·罗索·权力论·吴友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1: 24.
杨建顺·行政规制与权利保障·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143.
该文将我国现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分为治安处罚、巡逻和治安行政管理三类,并认为只有治安行政管理才属行政权范畴,巡逻和治安处罚属司法权范畴。该文还认为,我国警察的社会丑恶现象查禁、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事故处置和对其它行政管理的协助均为治安处罚,即都属司法范畴。该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警察大全》,《国外治安管理研究》第3辑和第8辑。参见顾湘明:《论我国治安行政管理的非警察化》(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4届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这28项是:交通、消防、户政、出入境、边防、枪支、特种行业、危险品、集会、税务、海关、社团、麻醉品、渔业、武术、度量衡、无线电、教育、文体、人口统计、就业情况、跳舞、打猎、电话系统、自行车、财政、建筑。
这15项是:(1)公共场所治安管理;(2)特种行业管理;(3)危险物品管理;(4)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5)大型活动治安管理;(6)枪支管理;(7)保安服务业管理;(8)安防产品管理;(9)内部单位治安管理;(10)户政管理;(11)道路交通管理;(12)消防管理;(13)出入境管理;(14)边防管理;(1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这6项是:(1)公共场所治安管理;(2)大型活动治安管理;(3)保安服务业管理;(4)安防产品管理;(5)内部单位治安管理;(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顾湘明·论我国治安行政管理的非警察化,中国知网 http://202·195·136·22/kns50/detail·aspx? QueryID=3&CurRec=4·
虽然有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并未明文规定警察的处罚权,但我国警察往往依据《警察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制裁。
1987年2月19日公布, 1992年7月15日最后一次修改。
德国警察主要由联邦警察和地方警察组成,联邦警察受联邦内务(政)部领导,地方警察受地方内务(政)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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