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完善是紧密相连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宪政制度的发展,同时也只有在宪政制度比较完善的基础上公共财政制度才可能真正完善起来。要建设我国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首先遇到的和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进一步完善宪政制度,对此必须有充分的认识。从以上对公共财政与宪政理论的概略阐述来看,当代中国公共财政制度的缺失特别是其宪政基础的缺失是比较严重的,目前出现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社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这种制度缺失所引起的。更为复杂的是,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又往往构成中国宪政之路的重大障碍。但在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市场经济已成为我国政府和学界的共识,而中国的宪政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30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探索也已为其奠定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宪政原则为基础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必将在新的世纪、新的时代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作者简介】
李元起(1963—),男,山东莱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宪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警察法治研究所执行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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