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建立政府-环保组织-公众信息资源共享库。信息时代的要求就是信息共享,并且环境信息的主要特征也是共享性和反馈性。只有环境信息的共享达到一定完全这样才有可能创造出高的环境效益。建立三方甚至多方的信息资源共享库,有利于更好更便捷地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也有利于公众对环境信息的获取。政府作为环境信息的最权威拥有者,有职责建立统一形式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库,以避免对信息垄断地位的产生。
第五,网上虚拟政府的建立。这是公众和政府之间的交流平台的建立,这也同是目前政府电子政务工作的最终方向和目的。一方面虚拟政府借助电子硬件,信息发布和交互的速度快,效率高,建设成本相对低。另一方面也更透明民主,但是这方面的监管缺乏。
第六,建立环境信息的GIS环境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专业人士对环境地理要素进行采集加工,来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提供参与和决策依据。
关于发布时间。环境信息以定期发布为主,及时发布(不定期发布)为补充。具体讲应当建立像天气预报那样的定期发布机制。天气是人们日常关心的,而大众的切身环境亦很大地影响了公众自身的生活质量,甚至身体健康,并且环境数据预报也和天气一样具有变化性,需要大家来共同参与和监督。定期发布的内容当然不仅仅包括过去的信息,更包括当前的环境信息甚至是未来的环境变化趋势。另外可以考虑设置环保负责人定期网上问答的方式来回答公众提问,信息反馈环节的完备是发布实效的有效依托。其次,环境信息的更新时间不能太长久,试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了政府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时间过于长久,笔者以为公众的及时获取环境信息是公众参与的第一步,时间拖的太过久,一方面容易影响到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不利于公众的及时参与。要知道,在一定意义上,从开始就要做好环境信息及时公布才能有更好的环境效益的产生。公众的时间成本也是成本。
关于发布内容。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重点公布的内容包括公布特别是告诉公众污染物都有哪些,哪里的污染点源甚至面源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以及对处罚的公布。当前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信息特点是太过于粗略,笔者认为环境信息的公布应当宜细不宜粗。这样才能更贴近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粗泛的公布内容会使得公众对内容的了解不详细、深入,反之参与的激情则会提高,同时政府的好评度亦会升高。
另外公民对其自身环境消费的知情是政府信息公布所忽略的部分。政府的信息发布若涉及到具体某些人,甚至具体每个或者说某些公民身上,定会从根本上扭转公众环境保护参与的积极性欠缺问题。而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所希望了解的亦是自身环境包括自身对环境影响有多高。比如每个家庭低碳生活的数据如何计算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