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0日上午,宋宅选区召开了选民代表预选会议,进行预选。全体选民代表共46名,参加预选的选民代表共42名,经无记名投票,3名候选人的得赞成票的情况如下:叶彩凤24票,叶美仁23票,叶瑞育13票。预选结果:叶彩凤和叶美仁成为区十五届人大第50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叶瑞育落选了。面对于这一结果,叶瑞育并不遗憾,在他看来,比起不明不白被“协商”下来,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结果更让他心服口服。
三、预选将成为确定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的重要方式
2010年新修订的选举法虽然没有对预选的规定进行修改,但是这次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的修改所带来的变化,却对预选的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正因为这次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的修改,将使预选成为这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确定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的重要方式。
一是选区的变化。已延续几届的选区都要重新划分,加大了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难度。这次选举法的修改, 把原来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镇每一代表的人口数的人口比例,修改为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后,农村选区及选举产生的代表名额按比例将相应增加,城镇选区及选举产生的名额按比例将相应减少。对此带来的变化是:已延续几届的选区都要重新划分。农村选区原来几个村选举1名代表将按比例改为1个村选举1名代表,城镇选区原来1个居委会选举几名代表将按比例改为几个居委会选举1名代表。农村选区原来可以集中全村选民力量与其他村竞争,争取本村代表候选人的当选,现在变成本村代表候选人之间的竞争,增加了协商确定候选人的难度。城镇选区原来可以在本居委会几名代表候选人之间的竞争,现在变成几个居委会之间为选举1名代表的竞争,城镇选区由原来1个居委会扩大为几个居委会,选民数量增多,同样加大了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难度。
二是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间的变化。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间缩短,也加大了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难度,如果只采用传统的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方式,将难以在法定的时限内完成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任务。这次选举法的修改, 把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由原来10天,缩短为8天。面对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间缩短的变化,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也将相应缩短,才能确保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时及时依法启动预选程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由于法律对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是多少?何时为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可以启动预选的时间?如何进行预选?这些由于选举法修改,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间缩短将面临的问题,都没有做出规定,各省级人大制定的实施选举法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做出规定。